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2-2015年)
发布时间: 2022-03-17

新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泰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新各单位:


《新泰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2-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新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18日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2-2015年)



为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解决老年人口养老难题,进一步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山东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鲁政办发〔2012〕45号)和《泰安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2-2015年)》(泰政办发〔2012〕61号)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我市自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老年人口数量迅速增长。目前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2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5%,到2015年,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预计达到26万。同时,随着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老年人口高龄化、空巢化的趋势加剧,失能、半失能老年群体扩大,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长。


近年来,围绕“老有所养”目标,我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建立,以居家养老管理系统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始起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和床位数显著增加,全市城乡各类养老服务床位0.42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20张;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为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但也要看到,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缺乏统筹规划,区域、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养老床位总量不足,供需矛盾突出;养老机构功能较为单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仍显薄弱;养老服务业发展社会参与度还不够高;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仍不够完善;养老服务专业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和行业管理亟待加强。


二、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政府扶持、多方参与、统筹规划,“十二五”期间,初步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安享晚年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发挥政府在制定完善、规划引领、资金筹措、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加快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打破行业界限,开放社会养老服务市场,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贴息等多种模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促进有序竞争,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


2、统筹规划、分级负责。根据国家、省、泰安市相关规划精神,统筹协调,整体规划,市里制定总体规划,承担主要建设任务,落实扶持政策,推动基层网络建设,保障养老服务工作可持续发展。


3、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和养老服务发展水平,充分依托现有资源,因地制宜安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以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为导向,以长期照料、康复医疗、护理和社区日间照料为重点,分类建设和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提升社会养老服务水平。着眼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优先解决好孤老优抚对象、城乡“三无”老年人以及低收入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群体的养老问题,带动老年人社会养老服务整体水平提升,推动社会养老服务向适度普惠型发展。


4、深化改革、持续发展。按照管办分离、政事政企分开的原则,统筹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革。有效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加强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登记和监管。盘活存量,改进管理,完善养老服务的投入机制、服务规范、建设标准、评价体系,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快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建设,确保养老机构良性运行、可持续发展。


三、 目标和任务


(一)建设目标


到2015年,基本形成制度完善、规模适度、组织健全、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十二五”期间,按照“9073”(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7%的老年人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机构养老)总体布局,统筹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增加社区日间照料和机构养老床位4000张;改造40%现有床位,确保达到规定标准。各类养老床位总量达到8000张,其中养护型和医护型床位占30%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居家养老管理系统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健全。


(二)建设任务


1、建立覆盖城乡的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网络。鼓励和引导养老服务机构、社会中介组织、医疗文化单位、家政服务公司等参与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通过日托照料和上门服务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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