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 | 注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太和养老网
热词老年艺术  助老机构  养老系统  

中心区域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全国城市养老院目录 全国县市养老院汇总目录 太和AI作品展 太和养老艺术网AI作品展示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农村敬老院管理试行办法

 

2022/3/17 19:58:19 ('互联网')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敬老院管理,切实维护农村五保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民政部《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敬老院是社会福利事业机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管,镇街民政办具体管理。各镇街要加大资金投入,努力实现符合五保条件的五保对象全部入院集中供养的目标。鼓励有条件的村居兴办敬老院,提倡社会力量、个人兴办和资助敬老院。


第三条  农村敬老院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院内生活、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基本设施配套;院区布局合理,生产区和生活区分设;环境绿化、美化;


(二)供养对象住室每间不超过三人,并保证安全、保暖、舒适;


(三)院内床位数量不少于本镇街符合供养条件人员总数的85%;


(四)具有一定数量的种植基地和畜禽养殖场所;


(五)管理、服务人员与供养人员一般按照1:10的比例配 备;


(六)设立光荣间,集中收养农村孤老优抚对象;


(七)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夫妻间、病号间。


第四条  各镇街要加强对敬老院工作的领导,把敬老院事业列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  市民政局是全市敬老院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敬老院业务工作的指导。各级财政负责落实敬老院五保供养经费及工作经费。民政、财政、物价、监察、审计部门负责敬老院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入院与供养


第六条  敬老院以供养五保对象为主,优先接收生活不能自理的五保对象入院供养,也可接收年老优抚对象入院寄养。有条件的敬老院可以向社会开放,吸纳社会老人自费代养。不得接收精神病患者、传染病人入院供养、寄养。


第七条  五保供养对象是指农村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一)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是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


(二)无劳动能力的;


(三)无生活来源的。


法定抚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第八条  五保对象在院内享有下列权利:


(一)平等享受敬老院的福利待遇和服务;


(二)讨论、建议和监督院务管理工作;


(三)选举或被选举为院务管理委员会成员。


第九条  五保对象在院内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社会公德及院内各项规章制度;


(二)服从、执行院务管理委员会的决定,爱护院内公物;


(三)支持服务管理工作,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四)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第十条  五保对象入院供养须由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镇街民政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并由本人、村委会和敬老院三方签订入院协议。自费代养对象入院,经镇街民政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由敬老院和代养对象或代养对象监护人签订自费代养协议,并提交体检证明。


第十一条  五保对象入院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村委会应承担的责任,供养对象财产处置办法,敬老院和供养对象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寄养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入院条件,收费标准,入院后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医药费处理办法,丧葬事宜,违约责任等。


第十二条  五保对象入院后村委会应配合敬老院继续做好有关服务工作;退出敬老院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去世后应实行火化(少数民 族按风俗习惯),敬老院协助村委会从简料理后事。


第十三条  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个人财产本人可以继续使用,但不得自行处置。个人财产需要代管的,不动产由村委会代管,动产由敬老院代管。供养对象死亡后,其遗产归代管单位所有,入院协议中有财产处理条款的,按入院协议处理。未成年的五保对象年满16周岁以后,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



扫码加微信详细咨询太和智慧养老产品和平台服务!

 

 





版权声明:

---------------------------------------------------------------


所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81480447@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扫码加微信详细咨询太和智慧养老产品和平台服务!

 

养老资讯
助老机构介绍
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最新评论

推荐养老院

您希望养老院位于
  • 不限
  • 东城
  • 西城
  • 崇文
  • 宣武
  • 朝阳
  • 丰台
  • 石景山
  • 海淀
  • 门头沟
  • 房山
  • 通州
  • 顺义
  • 昌平
  • 大兴
  • 怀柔
  • 平谷
  • 延庆
  • 密云
您希望的价格范围
  • 不限
  • 500以下
  • 500-1000
  • 1000-2000
  • 2000-3000
  • 3000-5000
  • 5000以上
老人的情况是
  • 不限
  • 自理
  • 半自理
  • 全护理
  • 特护

姓名

年龄

电话

全国城市养老院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10-2022 京ICP备18035644号-3 北京太和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