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市辖区城镇“三无”对象入住福利机构流程
发布时间: 2022-03-17


按照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入住→查体建档的程序办理。


申请人:城镇“三无”对象本人,亲属、邻里知情人或居委会。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城镇“三无”对象身份证明材料;入住福利机构申请;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市辖区城镇“三无”对象入住福利机构办理程序:①社区居委会受理申请,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到城镇“三无”对象家中进行走访,查明情况,提出安置意见;②街道办事处自收到安置意见之日起5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后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区民政部门;③区民政部门于5日内完成审核。申请入住市社会福利院的,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市级民政部门。对申请入住区社会福利中心的,作出是否同意入住的审批决定(同本程序第⑤条办理);④市级民政部门于5日内完成复核,作出是否同意入住的审批决定;⑤审批同意入住的,到社会福利院办理入住手续,填写入院登记表。福利院组织入院“三无”对象到当地医院进行查体,建立病历和入院档案;⑥“三无”对象进入观察室观察一周,待各项体检结果显示无传染性疾病后,按身体状况转入相应房间。


县(市)城镇“三无”对象入住福利机构办理程序:①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②社区居委会受理申请,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到“三无”对象家中进行走访,查明情况,提出安置意见;③街道办事处自收到安置意见之日起5日内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县(市)民政部门;④县(市)民政部门于5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入住的审批决定;⑤同意入住的,到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填写入院登记表。福利院组织入院“三无”对象到当地医院进行查体,建立病历和入院档案;⑥“三无”对象进入观察室观察一周,待各项体检结果显示无传染性疾病后,按身体状况转入相应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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