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申请“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办事指南
事项性质 服务类
办理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主题分类 老年人
申办条件
具有同安区户籍且年满90周岁(含)以上(以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为准)的老年人。
申办材料
每半年填写一次相关的“高龄老人申报”或“核实表”,并附上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其中百岁老人要求到所在派出所开具本人健在的证明。
办理依据
《厦门市同安区高龄补贴发放实施办法》
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2、村(居)委会受理(初审)并公示5天,报镇街复审;3、街镇复审并公示5天后汇总报送区老龄办审批。每半年发放一次补贴金。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免费
办理时限 每半年申报一次,届时区老龄办会行文通知
办理机构 同安区民政局(区老龄办)
办理地址
同安区政府大楼一楼东侧
联系电话 7122909
投诉电话 7022339
备注 申请表格由所在村(居)统一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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