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城市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2-03-17


   为保障我市农村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老年公寓、救助站在院人员人身安全,有效处理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老年公寓、救助站各种突发安全事故,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市民政局成立市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    长:何永启(市民政局副局长)

   副 组 长:许邦友(市民政局福利科科长)     

   成   员:彭  华(市民政局福利科科员)、各县市区民政局主管五保工作副局长。

   市民政局福利科科长许邦友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电话:2719002   应急联系电话:2139660 13905631361。

   二、预案适用范围及启动条件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农村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老年公寓、救助站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的,急性中毒5人以上或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以及其他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安全事故责任及处理程序

   1、安全事故实行农村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老年公寓、救助站一把手负责制。

   2、县市区民政局为本辖区内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老年公寓、救助站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主体。

   3、市领导小组根据县市区民政局的请求,可以随时在全市民政系统内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

   4、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老年公寓、救助站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乡(镇)、县市区民政部门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老年公寓、救助站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在院老人及职工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县市区民政局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及市领导小组汇报,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6、市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及时向市政府及省民政厅汇报,并派工作组赴现场指挥抢救及善后处置工作。

   7、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安全事故

   1、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老年公寓、救助站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防患于未燃,警钟长鸣。

   2、发现火警苗头应立即呼救(发现者是第一责任人)并组织指挥现场救灾,报告敬老院、社会福利、儿童福利院、老年公寓、救助站安全事故组织机构。

   3、若发现重大火警时,应立即呼救、并立即拨打或托人拨打119报警电话。

   4、迅速疏散在院老人及职工,撤离到安全区域。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6、情形严重的,应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

   7、县市区民政局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当地政府及市领导小组汇报,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8、市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及时向市政府及省民政厅汇报,并派工作组赴现场指挥抢救及善后处置工作。

   (二)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应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2、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做到卫生、安全、可靠。从业人员必须规范操作顺序,定期进行自查整改。

   3、发现在院老人及职工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迅速送医院诊治。

   4、有关人员须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5、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当地民政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6、县市区民政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当地政府及市领导小组汇报,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7、市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及时向市政府及省民政厅汇报,并派工作组赴现场指挥抢救及善后处置工作。

   (三)煤烟中毒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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