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范围
凡户籍在本市的、年满60周岁的男女公民,均可办理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
(二)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
办理人持居民身份证、单寸近期免冠红底半身相片1张,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或当地老龄办指定的地点办理,再由市老龄办报省老龄办审核发证。
(三)其他
《优待证》的制发工作,统一于每年3月1日开始启动,3月30日完成登记、汇总上报。
《优待证》仅限老年人本人享受优待时使用,持证人根据《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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