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财政给养老护工发放补助
发布时间: 2022-03-17

       为进一步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在淄博市临淄区印发的《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强养老队伍建设。从加大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入手,在淄博工业学校增设老年护理专业,在金山镇、齐都镇各建1处护工培训基地,开通“护工直通车”,解决护工交通问题。培训、技能鉴定所需费用,区财政给予补助。同时建立护工工资核定制度,按照护工与生活自理老人1:10、半自理老人1:5、不能自理老人1:3比率,核准护工人数及工资,确保护工工资不低于本年度全区最低工资标准。2014年,护工收入到达月均2000元以上的,区财政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对养老机构进行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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