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等级评定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 2022-03-17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推进全市农村五保供养事业发展,建立健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服务水平,促进五保供养服务向农村综合为老服务转型升级,依据《关于开展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与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杭民发[2011]143号)、《杭州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等级评定实施方案(试行)》(杭民发[2012]82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等级设定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设立等级制,以千分制划分五个等级:分别为5A(AAAAA)(分值为1000—950分)、4A(AAAA)(分值为949—850分)、3A(AAA)(分值为849—750分)、2A(AA)(分值为749—650分)、1A(A)(分值为649—600分)、


二、申报条件


参加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等级评定,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已完成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二)集中供养率达到90%以上;


(三)参评前两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


申报3A(含)以上等级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还必须符合以下6个条件:


(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合格;


(二)参加过杭州市民政局举办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法人培训班培训;


(三)80张床位以上,床位利用率60%以上;


(四)五保对象供养经费不低于每年公布的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五)账户设立和财务管理符合评定标准(相应内容栏扣分合计不超过10分);


(六)消防设施达到消防部门要求(凭市消防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组织领导


市民政局成立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救灾救济科、部分乡镇(街道)大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实施全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工作。


四、实施步骤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等级评定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6月底前为申报阶段。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对照《杭州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等级管理评分表》(试行)(见附件1)内容逐一自评打分。符合等级评定申报条件的,填写《杭州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等级评定申报审批表》(见附件2),报所在乡镇(街道)初审。所在乡镇(街道)初审后,在审批表相应栏上填写初审总得分,于6月30日前报市民政局审核。


(二)7月底前为市民政局审核评定阶段。市民政局根据乡镇(街道)上报的材料进行逐个考评,组织人员对照评分表内容逐一审核打分,记录存在的问题,并在审批表相应栏上填写审核总得分。对审核认为符合2A(含)以下等级的,由市民政局审核、评定,评定结果报杭州市民政局备案;对审核认为符合3A(含)以上等级申报条件的,报杭州市民政局评审小组。


(三)9月底前由杭州市民政局评审小组对参评3A(含)以上等级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进行逐个考评。评定结果由杭州市民政局进行公示,下发等级评定通报文件并授牌。对获得4A(含)以上等级的,报省民政厅备案。


等级评定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实行跟踪管理,当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管理、服务质量下降,并经核实,将取消相应的评定等级。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把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等级评定工作作为本地“窗口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提升供养对象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体现党和政府的深切关怀和以人为本的理念。




附件:1.《杭州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等级管理评分表》(试行)


2.《杭州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等级评定申报审批


表》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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