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保障敬老院五保老人生命财产安全,积极预防敬老院五保老人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敬老院五保老人生活,保障敬老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据《五保供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丰县敬老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精神,大力弘扬“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始终坚持“老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思想,预防为主,积极处置,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敬老院安全隐患、消防、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组 长:马仲杰
副 组 长:尹克华
成 员:李朝华 民政局救灾救济股股长
高 勇 凤城镇民政助理
赵 侠 孙楼镇民政助理
赵 震 宋楼镇民政助理
李迎飞 大沙河镇民政助理
孙 波 梁寨镇民政助理
李清华 范楼镇民政助理
王广连 师寨镇民政助理
郑永云 欢口镇民政助理
李学珠 华山镇民政助理
周长英 常店镇民政助理
王 琦 顺河镇民政助理
徐 兵 首羡镇民政助理
施 伟 赵庄镇民政助理
王元民 王沟镇民政助理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五保老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积极处置的原则。
3、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四、工作目标:
1、通过对敬老院工作人员和五保老人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和五保老人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工作人员和五保老人健康、快乐地生活。
2、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敬老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立即报告院长和镇民政助理员。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组织迅速疏散敬老院工作人员和五保老人,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