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关于加强老年活动室管理的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 2022-03-17


       老年活动室是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阵地,是实现“六个老有”的有效平台。长期以来,老年活动室为丰富老年群体的晚年生活作出了贡献,发挥了老年人融入社会的桥梁和载体的积极作用。为进一步确保老年活动室的功能有效、服务规范和长效运营,不断加强老年活动室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增强老年活动室的活力,使之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促进“四个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管理意见:

一、性质和管理

老年活动室的运营管理,坚持在区老龄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由镇(街道)、村(居)委分级管理。

(一)区老龄办负责协调、指导、监督辖区内老年活动室的运营管理。

(二)各镇(街道)是辖区内老年活动室管理的行政责任主体,应加强领导,保障投入,推动辖区老年活动室健康发展。

(三)村(居)委会具体负责辖区内老年活动室的建设、管理。

(四)老年活动室由村(居)老年协会直接管理。

(五)老年活动室的运营管理,应坚持福利性、公益性原则,坚持老年人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原则,不应随意更其非营利性质。

(六)老年活动室应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政治和科技文化知识,学习法律、法规和卫生保健知识,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明的文体活动,关心下一代等。

(七)基层老年活动室原则上应每天开放。对开展的各项活动情况做好书面记录。应建立安全防范制度和紧急应对预案,并落实相关措施,以确保老年人安全。

(八)老年活动室应在区级民政部门登记备案。

 二、设施建设

(一)老年活动室应按《达标老年活动室和示范老年活动室创建体系》要求进行达标建设和管理。镇(街道)和村的老年活动室设施齐全,做到“五室一场”,即棋牌室,图书阅览室,健身室,电视、书场、健康教育室,法律咨询服务聊心室,室外健身广场。镇(街道)活动室室内建筑面积350㎡以上,室外因地而定。村(社区)老年活动室室内建筑面积200㎡以上,室外因地而定。

(二)镇(街道)、村(居)在规划建设综合性活动中心时,必须重视老年活动室的规划建设,把老年活动室的规划建设纳入到总体规划建设中,并符合“五室一场”的功能要求。

(三)老年活动室建造应按国家和本地区有关规定进行,要符合消防、卫生、环保等要求。室内要宽敞明亮,采光要好。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室内外设置必要的无障碍设施,配备必要的取暖防暑设备。

(四)老年活动室的名称要统一。如某某村(社区)老年活动室。活动室内外应将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老年活动室章程》、《活动守则》,组织网络等上墙。要建立健全台帐,做好各种登记和记录。

(五)老年活动室应根据本地区老年人的需求和公共资源设置其他特色的服务项目,如日间托老、入户服务(家务整理、生活照料、送餐服务、陪护服务)等。

(六)老年活动室设置的各项为老服务项目,不应擅自改变服务性质。老年活动室的调整,增减服务功能时,应听取村(社区)老年人意见,报镇(街道)老龄办同意,并报区老龄办备案。

  三、考核评估

(一)区镇(街道)老龄办应围绕管理运作、规章制度、活动内容、服务质量以及老年人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等方面,对老年活动室进行考核评估,并对不足之处督促整改,同时将考核评估结果报同级党委政府。

(二)各镇(街道)应将老年活动室考核评估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

(三)区、镇(街道)要及时总结和交流老年活动室在提供服务、加强管理和运营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开展老年活动室的达标升级活动。

附一:示范老年活动室创建参照标准

附二:达标老年活动室创建参照标准

惠山区老龄办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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