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市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03-17


  一、基本原则


  (一)适度普惠。尊老金发放普惠到具有市区户籍的80周岁及以上的所有老人。


  (二)属地管理。由各区政府民政、社会事业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老年人尊老金的发放和管理。


  (三)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建立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规范操作、严格审批、加强监管,接受社会监督。


  二、发放对象和标准


  从2011年3月1日起,对具有我市市区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发放尊老金。标准如下:


  (一)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尊老金50元。


  (二)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尊老金100元。


  (三)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尊老金300元。


  三、尊老金的登记核准与发放


  (一)登记核准


  1、在老年人年满80周岁前1个月,由老年人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村)委会填写《泰州市区领取尊老金登记表》(见附表),并提供老年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区居(村)委会对登记当事人身份、条件等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3、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对社区居(村)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发放条件的,上报辖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


  4、辖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对上报材料签署核准发放意见。


  (二)发放


  尊老金的发放由各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负责,实行计算机即时管理。一人一卡,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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