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户籍在江宁区的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申请领取“尊老金”。
◆办理程序
由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老年人协会申请办理。
◆办理时限
街道老龄办将上半年90周岁以上老人资料于每年的6月上旬送到区老龄办,下半年的资料于当年12月上旬报区老龄办.
◆发放标准
对本区户籍的百岁老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标准发放,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9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标准发放,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承担;80-89周岁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标准发放,所需经费由各街道财政承担。
◆发放时间
90岁以上尊老金一年分两次发放:1月---6月在重阳节前发放;7月---12月在次年春节前发放。80岁---89周岁发放时间、标准由各街道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