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年人尊老金发放对象
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户籍在我县范围内的老年人均可享受尊老金待遇。
二、老年人尊老金发放标准
对百岁老人发放长寿补贴,每人每月300元,重阳节增发500元慰问金;对无离退休金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80-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
三、老年人尊老金申办程序
1、个人申请。由申请人或其直系亲属携带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评议公示。村(居)委会收到个人申请后,由村(居)委会组成尊老金发放评议小组对其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同时在村(居)委会和村(居)民小组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结束,有关公示材料由乡镇民政办存档,对公示无异议的,由申请人填写《涟水县农村80周岁以上无离退休金老人生活补贴审批表》,连同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一起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园区)。
3、审核上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要组织人员对村(居)委会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并由乡镇(园区)民政助理、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签字,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盖章后(留存一份备查)报县老龄办。
4、审核发放。县民政局、老龄办收到乡镇(园区)上报资料后10日内完成核查审批工作,并将核定后的名册及所需资金报县财政局,审核后,由县老龄办负责将名册交邮政储蓄银行统一打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