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关于农村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十八项制度
发布时间: 2022-03-17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1、供养人员大会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由院长主持,全体供养人员和工作人员参加,主要传达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对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表彰先进,提出改进意见;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总结、布置工作。


   2、院务管理委员会制度:院务管理委员会由全体院民和工作人员民主选举产生,其成员为5-7人,其中供养对象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二分之一。院务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院务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本机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本机构财务收支和管理情况;监督院长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调解五保对象之间的矛盾纠纷;组织协调五保对象开展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其他院务管理职责。院务管理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3、财务管理制度:统筹安排各项费用支出,实行民主理财;做到账目公开,每月公布一次收支情况;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院内一切收支,必须手续健全,账据相符;实行院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大额开支应经院务管理委员会讨论,必要时报镇民政办或镇分管领导审定;院内生产的蔬菜、肉、蛋、禽、粮食等,应合理作价,收支入账;做好对敬老院经济实体的财务监督工作,定期检查账目,加强经营管理;管好用好社会捐助的款物。


   4、卫生管理制度:督促供养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执行个人卫生标准;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划分卫生区,每天清扫一次;统一室内物品放置,达到整齐美观;搞好绿化、美化、净化;认真搞好院内卫生,坚持定期消毒;定期检查身体,建立健康档案,对患病供养人员要妥善及时地诊治;坚持定期卫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限时整改。


   5、食堂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管理,经常征求供养人员对伙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食堂工作;认真执行伙食标准,做到收支平衡;每周制定一次食谱,讲究营养,科学配餐;购买的食品须经厨房值班员验收;厨具、餐具定期消毒,碗筷专人使用,分别存放;不食用腐烂变质和未经检验的食品。


   6、安全管理制度:配齐消防器材,加强易燃、易爆物资的管理,严禁私接电线和擅自使用电炉,消除火灾隐患;加强饮食管理,预防食物中毒事故;为智残的供养人员佩戴写有照片、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卡片,防止智残和患有老年痴呆的供养人员走失以及方便供养人员走失后的查找工作。同时,切实做好预防中暑、冻伤、摔伤、煤气中毒等事故工作。  


   7、院民互助制度 :经常组织院民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增进他们之间的沟通和友谊,努力培养大家的团结互助精神;入住的院民有年龄之差、身体状况之别,应开展互助互助活动;院民外诊时,应有专人护送;对于病倒卧床不起的要安排专人护理照顾生活起居。


   8、五保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以敬老院为依托,实行院户挂钩,重视和关心散居五保户的供养工作,建立健全散居五保户的档案资料;定期走访散居五保户,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健康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并做好走访记录;检查督促包护人认真执行包护协议,履行包护职责,确保五保供养政策及时到位;协助发放散居五保供养经费,做好节日走访慰问工作;对散居五保老人的体检,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不定期地组织分散五保老人和社会老人到敬老院,举办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9、请假销假制度:敬老院的工作人员、供养人员外出,必须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供养人员、工作人员请假外出的由院长批准,院长由镇人民政府民政办主任批准;供养人员经批准外出前,由工作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归院后,必须向院长销假;外出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延假的,经批准后方可续假。未经批准,超假或者逾假不归的,应予以追究。


   10、夜间查巡制度:敬老院应组织查巡,每夜查巡次数不少于一次,特殊情况下应增加查巡的次数;查巡的内容:供养人员在位和睡眠情况,安全情况。对查巡的情况进行登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11、考核评先制度:积极开展文明敬老院创建活动,提升敬老院建设标准。大力培养和树立优秀院长、岗位标兵等优秀典型,营造良好的敬老爱老氛围。敬老院院长应接受镇人民政府的年度考核和院内供养对象的信任度测评,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年度信任度测评低于60%的,应当调整;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员同时接受敬老院的年度考核和院内供养对象的信任度测评,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年度信任度测评低于60%的,应当解聘。


   12、生产经营制度:敬老院要因地制宜,积极开展以改善入院五保对象生活条件为目的的农副业生产、经营活动,做到蔬菜自给自足。鼓励供养人员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经营活动,可根据生产和经营效益给予适当奖励。敬老院的生产经营收入依法归敬老院集体所有,主要用于再生产的投入和改善供养对象生活及医疗补助等。


   13、院长的基本职责:贯彻执行各级政府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和敬老院发展规划;组织发展院办经济,不断提高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维护供养对象合法权益。


   14、护理人员的基本职责: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能力,掌握基本的护理技能;负责敬老院卫生工作;负责供养对象的护理、思想教育及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15、财务人员的基本职责:负责敬老院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负责往来账款的清理和收付工作;负责资产的清理和登记工作;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按时做好会计基础工作。


   16、炊事人员的基本职责:负责膳食管理,合理搭配荤素,保证饭菜数量和质量,按时供餐;做好餐具、厨具、加工工具和食品制作、贮存场所的消毒;严防食物中毒。


   17、医护人员的基本职责:负责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建立供养对象健康档案;定期给供养对象检查身体;负责供养对象疾病的预防和治疗;负责院内和供养对象居室及个人清洁卫生的检查、评比;负责院内室内有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18、供养人员守则:自觉遵守纪律,不违反制度;搞好院内团结,不互相争吵;提倡互相友爱,不无事生非;服从院内管理,不擅自外出;爱护院内财产,不损坏公物;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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