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失能老年人吉林省要分“三步走”
发布时间: 2022-03-17
       截至2012年底,吉林省有60岁以上老年人412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4.9%;失能、半失能老人70万人,占老年人的17%,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18万人,占老年人的4.4%。
  19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吉林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老年希望工程新闻发布会上,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理事长刘润璞表示,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尤其是失能老年人,该省将正式实施老年希望工程。目前,该省老年人基本生活状况当前至少有“四难”。
  生活困难。老年人一旦失去生活起居自理能力后,生存质量陡然下降,身体和精神将遭受双重折磨。尤其是完全失能老人,吃、喝、拉、撒、睡成了负担,已成为社会成员中最弱势的群体。
  赡养困难。我国现阶段“421”为主体的家庭结构,导致一个独生子女成年后需要面对6位老人,照料有心无力。
  照料困难。失能老年人尤其是完全失能老年人日常生活均需他人照料。
  护理困难。护理失能老年人持续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家人护理经验不足,力不从心;医院护理床位紧张,费用高昂;机构护理良莠不齐。目前收住失能老年人的护理机构以民办的居多,大多条件简陋、护具匮乏、护工短缺、报酬偏低。
  刘润璞认为,失能老年人和背后不堪重负的家庭已成为当前社会的民生难点问题,解决这个问题不仅需要政府的重视和关怀,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与关爱。 刘润璞介绍说,在省老龄办、省民政厅、省精神文明办的支持下,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将诚挚倡导全省爱心企业、慈善人士和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到此项活动中来。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示范引路、批次推进的原则,总体分3个阶段实施老年希望工程。
  第一阶段,2013年至2014年,主要面向全省城镇经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养老机构里面收住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首先在市(州)县(市、区)由点及 面逐步推开;第二阶段重点面向民办养老机构外居家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第三阶段重点研究和帮助解决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日常护理问 题,探索建立常态救助机制。
  记者了解到,在实施老年希望工程中,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将面向社会单位和个人募集善款(物),然后统一招标采购,以实物资助收养、照料、护理失能老 年人的具备资质的机构和机构外的困难家庭失能老年人。为此,基金会将开立统一的捐赠银行账户,各地、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汇、电汇、转账等方式就地就近认 捐和汇款,由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为捐款单位和个人出具专用抵税发票。该省拟定于明年1月在长春举行启动仪式,并邀请部分捐赠单位和个人代表上台举牌认 捐。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表彰,并在长春设立老年希望工程功德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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