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举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主题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 2022-03-17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于2012年12月28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6月29日,市民政局等市有关部门在中山公园举办主题宣传活动。全国老龄办副主任朱勇、全国老龄办信息中心主任李伟,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万钧,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办公室副主任尹玲珍,东城区副区长汤钦飞及市老龄委成员单位领导出席了活动。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主持活动。

      李万钧指出,人口老龄化是当前和未来社会发展的常态,是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重要的基本市情,各区县、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宣传贯彻《老年法》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不断增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能力;督促检查,及时了解老年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查处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加强宣传,大力践行“北京精神”,进一步营造尊老、养老、爱老、助老、孝老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家庭和美、代际和睦、社会和谐,让老年人生活的更加幸福,更加快乐。

      在活动现场,市“孝星”代表宣读了家庭孝老、社会敬老、行业助老倡议书,市有关部门向基层单位和社会组织赠送了老年书籍资料,举办了主题讲座以及老年人医疗、心理健康,老年法律援助和养老服务等咨询活动。北京市律协、宣武医院、北京孝为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社会组织提供了咨询服务。约500名老年人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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