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老人优待卡开始办理
发布时间: 2022-03-17

      即日起,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非京籍老人,可持《暂住证》等材料到相应居(村)委会办理《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卡(证)》,凭该证件可与本地户籍老人同等享受9项优待政策,包括65岁及以上老人可免费乘公交、逛公园。2013年7月1日起,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规定了“对常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埠老年人给予同等优待”,这也是北京针对该规定出台的“落地”政策。

      非京籍老人享9项优待政策

      自北京出台65岁以上老人可持优待卡免费乘公交、逛公园政策以来,社会各界一直呼吁在京常住的非京籍老人也应享受同等待遇。北京市老龄办2013年6月29日在新《老年法》主题宣传活动上介绍,北京日前根据新《老年法》制定了《北京市老年人社会保障和社会优待办法》,其中,非京籍老人可享受9项优待政策,包括65周岁及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市、区(县)级政府投资主办或控股的公园、风景名胜等旅游景区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费等,60至64周岁的外埠老人,也可以优惠购买市属公园通用年票,每张50元等。

      即日起可申请办理

      作为享受优待的凭证,非京籍老人即日起就可办理《优待卡(证)》。办理条件为,在北京市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非京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自愿到经常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申请,60至64周岁老年人可办理《北京市老年人优待证》,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办理《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卡》。

      首批优待卡最快7月可领到

      按照各区县老龄办的工作安排,即日起开始集中受理2013年2月底前办理《暂住证》的符合条件的老人申请,以保证老人尽快享受优待。对于首批申请的非京籍老人,民政部门将集中快速办理,申请人最快可在7月领到《优待卡(证)》。而2013年3月及以后办理《暂住证》的符合条件的老人,将按照户籍老年人常规办理优待卡(证)的时间一同办理,办理时间为两个月。

      此外,符合条件的港澳台人员和归国华侨,申请时须提交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相关户口登记证明或《临时住宿登记表》及其复印件一份,另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其他办理程序依照北京市户籍老年人按月常规办理优待卡(证)的程序办理。

      提示:办理《优待卡(证)》所需材料

      1.非京籍老年人办理《优待卡(证)》时所需材料:在北京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北京市公安局统一印制、在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和复印件一份。

      2.北京市户籍老年人办理《优待卡(证)》时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标准照片一张(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填写老年人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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