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社会福利机构筹建审批
发布时间: 2022-03-17
受理机构: 南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科。机构所在地县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办公时间及地址: 工作日 南阳市文化路50号
联系方式: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科:63133909。
宛城区:61516703。
卧龙区:63310637。
镇平县:65900578。
内乡县:65350336。
淅川县:69216620。
西峡县:69695575。
方城县:67261115。
社旗县:67988035。
南召县:66905186。
新野县:66211579。
桐柏县:68237969。
唐河县:68927338。
高新区:63295375。
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
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简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条件,可以向南阳市民政局和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区民政局及高新区。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台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商务部门审核。
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必须与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共同举办: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孤儿或者弃婴时,应当经民政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签订寄养协议书。
办理手续: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办事处理流程:
1.申办人提出筹建社会福利机构申请;
2.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科、县、区民政局及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受理;
3.组织人员进行资料审核;
4.组织专业人员现场勘查;
5.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
6.下发同意筹建批复;
7.告知。
服务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表格下载:
备注: 投诉举报方式 南阳市民政局监察室 电话:63195729 南阳市纪委效能监察室 电话:63398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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