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审批流程图
2022/3/17 19:46:12 ('互联网')
向区民政局提出筹办申请(1.申请书 2.可行性报告 3.申办资格证明 4.资金来源证明 5.场所证明或项目意向书 6.所在镇、街道出具的意见)
↓
区民政局出同意或不同意筹办决定(依据我区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规划和设置基本标准)
↓(同意的)
符合开办条件的,提出申请《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1.书面申请报告 2.筹办批准书 3.服务场所所有权证、租用合同 4.建设部门验收报告 5.消防部门审查意见 6.卫生防疫部门审查意见 7. 社会审计组织出具的验资报告8.立项批复、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质量验收报告(新建的) 9.章程和规章制度 10.相关人员名单、有效证明及健康证明、专业证书等)
↓
区民政局受理(验收合格,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非营利性的)
向民政局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1.书面申请报告 2.举办者的身份证明 3.业务主管单位核发的批准文件 4.场所使用权证明 5.社会审计组织出具的验资报告 6.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7.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章程)
↓
符合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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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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