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政府研究通过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2-03-17

  3月26日上午,厦门市刘可清市长主持召开第2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研究通过了《厦门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针对厦门市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主要围绕“社会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社会养老信息化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内容进行了一系列制度设计。

  会议指出,养老问题已成为党委、政府重视,全社会关注,老年群体关心的重大民生课题。截至2012年底,厦门市户籍60周岁以年的老年人口达26.1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13.88%,老年人口平均年增长约1.1万人,增幅约为3%。目前全市人口结构中老年群体呈现出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等特点。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人数逐年增加,从2006年的2.52万增长到目前的4.16万,占老年人口的15.9%。而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家庭结构快速地向“421”模式转变,全社会的家庭养老功能正在逐步弱化。全市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2人,家庭小型化现象十分普遍,家庭照护资源日渐减少,越来越难以承担老年人照护任务,急需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

  会议强调,要通过适当支持有资质、信誉好、热心养老事业的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力争到2015年,建成一至两所集老年人养护、医疗康复、托管等服务于一体,具有较高水平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到“十二五”末,新增养老床位6000张,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5张的目标,基本形成以居家养老管理系统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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