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十二五”大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
发布时间: 2022-03-17

  目前,西藏自治区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服务体系。

  自治区民政厅厅长单增卓扎说:“下一步,我区将结合十八大精神,继续深化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加大民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一批地(市)、县老年护理院等设施项目,切实提高我区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服务水平。”

  社会福利机构日益改善

  全区社会福利设施达226所

  目前,西藏自治区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灾害救助、医疗救助等日趋规范化,初步建立起了规范、全面、科学的社会救助体系。此外,我区社会救助领域不断拓展,以社会捐赠制度为基础,临时帮困和送温暖活动为补充,社区服务相配套的社会互助体系,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和法律援助等制度已基本形成,并逐步深化与完善。

  单增卓扎介绍,西藏自治区社会福利机构日益改善,社会福利设施快速发展,全区社会福利设施已达226所(城镇社会福利院61所,农村敬老院165所),儿童福利机构达13所(含民办),此外,还在6县(区)建设了老年福利中心和自治区、林芝地区老年护理示范中心以及城关区老年公寓项目,完成了部分县社会福利院建设任务,大大提高了城镇孤寡老人、五保老人和孤残儿童的集中供养水平。全区各级各类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和农村敬老院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供养经费进一步落实,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孤寡老人、五保老人和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依法维护,老年福利服务逐步向普惠型方向发展;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稳妥推进。

  统筹城乡社区建设

  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服务功能

  单增卓扎说,由于西藏自治区地理环境特殊,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较多,导致全区目前的民政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福利体系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基础设施薄弱,社区服务项目也比较单一,服务水平和质量不高,影响着群众对社区的认同以及社区功能和自治组织作用的发挥。目前,我区的农村低保覆盖面还比较窄,农村低保应保尽保难度较大,农村五保供养集中供养率仅为17%,远低于全国五保供养率的平均水平,尤其是城镇养老机构严重匮乏,没有一家城镇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专门提供长期照料服务的机构也十分匮乏,现有的社会福利设施难以应对我区即将到来的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下一步,我们将以之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突破口,着力提升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水平,加大民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单增卓扎说,首先将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符合条件的贫困老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积极探索建立与农牧区医疗制度相配套的农牧区贫困老人医疗救助制度;做好老年人优待和健康补贴发放工作。其次要进一步加大社会福利院、老年护理院、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公寓等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新建一批地(市)、县老年护理院和老年福利中心,为适龄老年人提供良好的养老服务。三是要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和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在全区建设250所农村敬老院,为五保对象提供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集中供养场所,更好地实现农牧区五保供养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四是要统筹城乡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在“十二五”期间建设329个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大力发展社区服务,鼓励和引导文化、教育、卫生、科技、劳动、法律等服务进社区,完善多功能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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