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范农村敬老院的服务和管理,促进农村敬老院长远发展,九江市211所农村敬老院已全部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明确敬老院公益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性质,依法赋予其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明确资产产权归属,确保其依照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独立核算,依法独立开展业务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全面提高农村敬老院的管理水平。
农村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后,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有自己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资产产权归属、宗旨和业务范围、组织机构和活动场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经费来源、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据了解,下一步将对已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敬老院,通过公开考试竞争上岗的形式,择优选聘敬老院院长和工作人员。
(根据九江市民政局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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