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为千名五保老人出台供养政策
发布时间: 2022-03-17

      中国财经报网讯 山东省无棣县通过探索解决五保供养经费问题的新途径,构建起了“政府主导、部门帮扶、企业参与、社会联动”的工作机制,将全县的五保老人供养起来。2011年,该县“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至50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至3600元,均实现了翻番增长,达到全市第一、全省前列。

      据了解,目前无棣县共有1137位五保老人,其中997位没有住房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被集中供养在11所乡镇街道敬老院,还有140位有住房能自理的老人被分散供养在不同的乡镇。为此,2010年,无棣县把提高五保供养水平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提出“关爱五保老人三年集中行动”计划。3年内,五保供养经费以县乡财政承担为主,以“1+1+1”帮扶(县直部门+企业+敬老院)社会捐助为辅。2011年5月,无棣县“关爱五保老人三年集中行动”正式启动,为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老人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目前,全县11处养老院集中供养标准、居住环境、医疗条件等各方面的条件都得到了完善和提升。

      该县创新建立起了“政府主导、部门帮扶、企业参与、社会联动”的工作机制,整合社会多方力量,形成了多元化的投入新格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县乡财政每年新增五保经费700余万元,加大对“五保”供养工作的投入力度。组织开展“1+1+1”帮扶敬老院活动,引导一个经济实力强、热心慈善事业的企业,安排一个县直部门,帮扶一个敬老院。同时引导集体经济强村、民营大户等积极参与。为了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到五保老人身上,无棣县还专门成立了五保供养资金管理办公室,加强对五保供养经费的管理,各乡镇(街道)设立资金专户,县、乡两级将五保供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与“1+1+1”帮扶、社会捐助等,一并划归县五保供养资金管理办公室管理,实行按季拨付、专账管理、专户结算,一月一公开,一季一审核,确保专款专用。

      据了解,自2011年7月起,该县“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经费提高到每人每年5000元,分散供养经费提高到每人每年3600元。其中,县乡财政分担集中供养每人每年经费32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经费2000元,按50%的比例配套;“1+1+1”帮扶及社会捐助等承担集中供养每人每年经费18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经费1600元,各帮扶县直部门及企业每年帮扶不少于10万元,其余费用由社会捐助解决。3年后转入常态化管理,五保供养经费视情由县乡财政承担,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敬老院基础建设配套及管理服务人员工资、敬老院用品更换、器材配备及办公等费用,由各乡镇(街道)承担,县政府视情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

      截至2011年底,该县共投入资金1100万元用于完善敬老院的硬件设施、提高五保老人的供养水平。目前,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每人每天伙食费达到8元,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每人每天伙食费达到6.8元左右,供养标准居全市第一、全省前列,仅此一项,全年就新增财政投入200多万元。“五保”老人日常医疗和大病救治都有专项经费保障,大病能够住院治疗。敬老院逐步配全专职医护人员、医务室和常规药械,每年两次为“五保”老人健康查体,建立健康档案。到2013年,“吃有提高、病有良医、住有宜居、娱有所乐”四个目标将全部实现。

      今年是无棣县“关爱五保老人三年集中行动”实施的第二年。据悉,该县将继续加大投入,把加快敬老院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放在首要位置,按照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与在院供(寄)养对象1∶10的比例配齐管理服务人员,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力争年内全县有80%以上的敬老院达到省一级标准,至少1处敬老院达到国家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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