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 2022-03-17

  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日前,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提升到省委省政府战略发展的高度,深入分析了我省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现状和发展形势,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功能定位、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十二五”时期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初步建立与人口老龄化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以居家养老管理系统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力争机构养老和社区日间照料床位新建和改扩建17万张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大部分床位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居家养老管理系统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健全。

  《规划》强调,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深化改革、持续发展的原则。

  《规划》明确界定了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功能定位。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面向所有老年人,以满足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和社会参与为等设施、组织、人才和技术等要素形成的网络,以及配套的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主要由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等三个有机部分组成。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涵盖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社区养老服务主要面向家庭日间暂时无人或者无力照护的社区老年人,是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的重要支撑,具有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支持两类功能。机构养老服务主要针对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专业的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

  《规划》明确提出了我省“十二五”时期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一是推进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网络建设。大力发展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不断开发和完善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开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设一批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使日间照料服务基本覆盖城市社区。三是加快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依托现有乡镇福利院,继续实施“霞光计划”,改建、扩建、新建乡镇福利院500所。在确保农村五保对象自愿集中供养的基础上,拓展服务范围,逐步实现乡镇福利院向区域性社会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建设一批示范性的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力争覆盖50%以上的农村社区。四是加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县级层面至少建有1所以供养城镇“三无”老人为主,兼顾为残疾人、孤残儿童等提供服务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地级及以上层面至少建有1所专门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兼顾养老护理员培训实训的示范性老年养护机构。省级层面建设具有实训功能的养老服务设施。五是发展社会办养老服务业。通过规范投资准入机制,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制定完善扶持优惠政策,大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六是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构建社区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和服务平台,为社会养老服务提供信息技术支持。七是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规划》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行业标准和认证体系,加强指导、督导和考核,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要制定完善政策,建立政府供养、高龄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要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和福利彩票公益金对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要完善运行机制,推进社会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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