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社区建设工作座谈会在西安召开
发布时间: 2022-03-17

  为贯彻落实第二十次陕西省民政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陕西省城镇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切实规范和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研究全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6月19日,省民政厅在西安举办了全省社区建设工作座谈会。各地民政局分管局长、基政科(处)长,部分区民政局分管局长参加座谈会。省民政厅副厅长孙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基政处负责同志首先传达了赵正永省长在全省第二十次民政会议上有关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随后共同学习了陕办发9号文件、陕政发26、27号文件精神,并对文件提出的具体要求作了梳理和解释。各地民政局负责同志结合当地实际,就下阶段贯彻学习省上相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社区建设工作谈了自己的想法和建议。

  最后,孙琳副厅长指出,去年2月,中央党校举办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培训班,中央主要领导先后作了重要讲话,对新时期社区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都提出了明确要求。陕办发9号文件和陕政发26、27号文件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办发27号文件精神,经过一年多的深入调研之后,下发实施的,在全国属于创举,具有示范意义,是今年下半年和未来几年全省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他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学习和领会,贯彻落实好“两个意见和一个暂行办法”。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信心、增强责任感。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骨干作用,把省委、省政府的政策贯彻好、落实好。二是要深入学习宣传,准确理解文件精神。对于“两个意见和一个暂行办法”这三个创新性的文件,各地要在理解和把握上狠下功夫,正确把握文件规定的基本原则。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方案。要加强与省厅的沟通衔接,对政策理解有异议的必须吃透文件精神、正确合理解释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三是要认真调查研究,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照中办发9号文件要求,各地要对现有社区进行科学合理地整合,对现有的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居委会人员进行身份界定、定岗定编、分类管理、登记注册。四是要与组织、财政、人社考试等部门积极沟通、就落实文件相关问题达成一致,对报酬待遇、办公经费等文件规定的情况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他强调,座谈会结束后,各地民政部门要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尽快提出符合政策、符合实际的决策依据和贯彻实施细则。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要不等不靠,真抓实干,在机构设立、解决编制、人员待遇上共同努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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