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老龄工作重点批示
发布时间: 2022-03-17

      在福建省第十八次民政会议暨第三次全省老龄工作会议即将召开之际,省委孙春兰书记、省政府苏树林省长对民政、老龄工作先后作出重要批示。

      孙春兰书记批示全文如下:

      近年来,我省民政、老龄事业不断发展,在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老年人社会保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新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民政、老龄工作的领导,支持民政系统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切实保障基本民生,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

      苏树林省长批示全文如下:

      过去五年,我省民生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减灾救灾能力不断增强,尊老敬老、养老助老氛围日益浓厚,民政和老龄事业发展成就显著。感谢全省民政和老龄系统同志的不懈努力!

      民政和老龄工作事关民生、事关百姓,是政府的重要工作,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并支持民政和老龄工作。全省民政和老龄系统的同志要发扬福建精神,创新民政和老龄工作,做实民政和老龄工作,做好民政和老龄工作,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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