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17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司法局

关于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期间

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京民基发〔2012〕76号

各区县民政局、司法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选举办法》)的规定,我市第七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市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于2012年2月份启动,9月底前全部完成。为了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引导社区居民增强民主法制观念,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维护城乡社区和谐稳定,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决定在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期间共同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重要实践,也是直接关系到社区居民群众政治权利的一件大事。做好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加强首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做好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主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能够不断提高广大基层领导干部、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引导社区居民合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和需求,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营造良好选举法治氛围,保证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活动时间

      2012年2月—8月底,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期间。3月的第二周定为本次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宣传周。

      三、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广泛宣传《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选举办法》、《中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办发〔2011〕26号)等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北京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规程》,宣传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及职责、选民登记方法、候选人条件和提名方式,投票选举大会的程序等,使群众了解选举的目的、基本原则、方法和程序,提高选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和依法自治能力。

      (二)大力宣传选举的重要意义。重点宣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宣传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宣传全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居民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能的认识,认清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重大意义,使社区居民深入理解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意义。引导和吸引居民群众广泛参与,营造良好选举氛围。

      (三)大力宣传依法依规选举。在大力宣传社区居民享有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权的同时,也要积极宣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选举,宣传居民在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引导社区居民用合理手段表达意愿,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利,采用正当渠道反映问题,通过合法途径实现自身权利。要特别加强对社区流动人口参选、社区工作者参选、候选人条件设定等环节的宣传和引导,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同时,保证各项选举工作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有序开展。

      四、主要形式

      (一)举办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培训班。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培训社区干部和选举工作人员严格依法依规开展选举工作,强化对选举各个环节的认识,增强贯彻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熟悉选举工作的原则、程序和方法,提高组织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多样性和针对性。3月份,举办全市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培训班,重点对区县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宣传活动。采取社区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渠道、多方式、多途径开展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社区论坛、条幅、板报、标语、文艺演出、一封信、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在社区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社区居民对换届选举工作的认识,帮助社区居民了解选举的基本流程和相关环节,掌握必要的投票常识和方法。

      (三)统一制作法制宣传挂图。市民政局和市司法局联合制作一套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内容的法制宣传挂图,下发到各区县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各个社区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宣传,努力营造换届选举良好氛围。

      (四)加强当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培训。换届选举结束后,各区县要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培训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新当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参加统一的集中培训,重点以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社区工作实务、社区工作方法等为主要培训内容,切实提高他们综合素质、依法办事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

      五、活动要求

      各区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主题宣传活动的领导,注重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提高对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紧密结合本区县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把握时间节点,把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开展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整体部署当中。要把开展好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作为今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制定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推进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二)认真组织,抓好落实。要加强对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本地区活动整体推进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取得实效。集中宣传周要整合各种资源,掀起宣传的高潮。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认真做好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及时宣传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大力宣传在主题活动开展过程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换届选举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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