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22-03-17

      为充分调动各地做好城市和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的管理,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与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建立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绩效评价体系。今后,全区将把城乡低保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社会效益、低保管理工作实际挂钩,建立以奖代补的低保资金绩效考评制度,促进城乡低保政策的进一步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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