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0年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3-17

      在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区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配合下,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完成《北京市2010年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经报北京市统计局审批同意,现向社会发布。本报告中的数据均截止到2010年底。

  一、北京市户籍老年人口信息

  (一)全市老年人口基本信息

  截至2010年底,全市户籍总人口1257.8万,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35万(比上年增加8.4万),占总人口的18.7%;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5.1万,占总人口的2.8%。男性老年人口112.8万,女性老年人口122.2万。非农业人口182.3万,农业人口52.7万。

  (二)分区县老年人口基本信息

  全市16个区县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排在前三位的是朝阳、海淀和西城,分别为40.4万、36.4万和28.7万。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本区县总人口比例排在前三位的是丰台、朝阳和西城,分别为21.6%、21.4%和21.4%。

  (三)分功能区老年人口基本信息

  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分别为48.7万、107.3万、51.9万和27.1万,占本功能区总人口的比例分别为21.2%、19.5%、16.5%和16.7%。

  (四)老年抚养系数

  按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抚养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和0—14岁少儿人口计算,北京市总抚养系数为38.8%。其中,老年抚养系数为26%,比上年增加0.7个百分点。

  (五)百岁老年人情况

  全市百岁老年人共计434人,比上年增加17人。其中男性121人,女性313人。

  (六)纯老年家庭人口情况

  全市纯老年家庭人口44.3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8.8%,比上年增加2.8万。

  二、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状况

  (一)养老保障

  1、社会养老保障

  本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982.45万,参保率96%;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人数196.58万,月人均养老金2065元,比上年增加221元。全市累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168.5万,参保率92%;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人数17.8万,月人均养老金约400元。61.3万名55周岁及以上无社会保障城乡居民享受每人每月200元的福利养老金待遇,其中农村居民45.4万。征地超转人员52054人,比上年增加5328人;月享受生活补助1038元,比上年增加106元。

  2、老年社会救助

  36574名老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家庭月人均430元;农村低保标准最高为家庭年人均5160元(城乡低保标准已并轨的区县),最低为家庭年人均2520元。五保老年人3224名,占五保供养对象总数的71%,平均供养标准每人每年9266元。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待遇的老年人为14495人,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待遇的老年人为15996人,扶助金标准为子女伤残的父母每人每月160元、子女死亡的父母每人每月200元。

  3、老年社会福利

  2.3万90至99周岁老年人享受每人每月100元的高龄津贴,全年累计发放资金3000万元;443位百岁老年人享受每人每月200元的高龄津贴,全年累计发放资金168万元。实行百岁老人补助医疗制度,对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符合本市有关医疗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中的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给予补助。

  (二)医疗保健

  1、医疗保障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063.7万,参保率95.7%,其中退休人员215.1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43.7万,参保率达90%以上,其中无医疗保障城镇老年人参保人数17.7万。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278.5万,参合率96.7%,其中老年人57.9万。

  2、老年医疗服务

  各级老年医院和临终关怀医院23个,床位3309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2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473个,全年为老年人提供诊疗服务1464万人次,新建老年人家庭病床961张,已建老年人健康档案200.2万份,免收老年人普通门诊挂号费814万人次,优先出诊22.2万人次,免费查床4290次,为30.2万名无社会养老保障老年人免费体检。

  (三)养老服务

  1、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

  实施居家养老管理系统(助残)服务“九养政策”。评选出市级万名“孝星”和千家为老服务示范单位。向33.5万名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2.6万名60至79周岁重度残疾人和6万名16至59周岁无工作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养老(助残)券,全年总额4.3亿元;为百岁老年人补助医疗费用35万元。建立养老(助残)餐桌4584个。托老(残)所5305个。招聘2000名居家服务养老(助残)员。为全市322个街道(乡镇)配备养老(助残)服务车。签约35家养老(助残)精神关怀服务定点单位,开通“北京市养老(助残)96156精神关怀服务热线”。为9600户老年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为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配备“小帮手”电子服务器8万余台。

  2、机构养老服务

  全市养老机构386所,床位总数67018张,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2.9张。完成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88个,新增床位15780张。全年共投入建设资金13.4亿元。

  3、社会化管理服务

  接收8.25万失去管理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区管理,实行社区管理的人数达到39.56万。在3434个社区(村)建立1.49万个不同形式的企业退休人员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43.57万企业退休人员参加了自管组织的各项活动。

  4、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478件,接待老年人电话咨询2万余人次。各区(县)依托老龄办建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16个;各街道(乡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300余个;社区(村)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3000余个。

  (四)敬老优待

  1、公共交通优待

  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持优待卡免费乘坐市域内969条公交线路,日均约150万人次老年人享受到公共交通票价优待。公交车设置了不少于座位总数10%的老幼病残孕专座。在80余处场站、280余处站台设置了无障碍专用候车区。

  2、公园景区优待

  全市178个A级旅游景区全年免票接待老年人1.4亿人次,优惠票价接待老年人1000万人次。市属公园发售60至64周岁老年人优惠年票26.1万张,接待65周岁及以上持优待卡的老年人免费游览1341万人次。除市属公园外,全市278家公园向公众免费开放,35家收费公园免费接待老年人游览1226万人次。

  3、文体活动优待

  各级文化馆(站、宫、活动中心、室)对老年人免费开放。北京市公共图书馆免费向老年人开放,每年为老年人优惠办证近3000张。46家博物馆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社会免费开放,10家文物局直属博物馆对60周岁及以上持老年证的老年人免费开放。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持优待卡在政府投资建设的14个国家级和73个市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中参与个人项目的健身活动时,可享受免费优待服务。29家公共体育场馆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身活动提供五折优惠措施。

  (五)老年人文教体活动

  1、文化教育活动

  由各区县文化部门开设的老年大学29个,常年开设戏曲、音乐、舞蹈、书画、文学、摄影等20多个专业。文化馆组织8.7万人次老年艺术爱好者接受专业培训辅导。各级老年活动站(中心、室)6651个,全年参加活动人数85.8万人次;各类老年学校3150个,全年参加学习人数累计30.6万。

  2、体育活动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织“乐晚年、展风采”首都老干部健身操表演大会等市级全民健身活动20余项,举办区县级全民健身活动665项、基层体育活动2562项。对280套全民健身工程进行更新,在12个区县的大型社区和郊野公园建设了30处全民健身专项球类场地,创建15个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培训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11663人,为老年人提供科学健身指导。

  3、文化宣传

  北京电视台开设《咱爸咱妈的美好时代》栏目,每月9日播出为百岁老人祝寿短片。出版适合老年人阅读的出版物500余种。中央各大媒体、北京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社区报、央视网等媒体及区县媒体对本市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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