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医疗救助服务推进会在西安召开
发布时间: 2022-03-17

  9月19日至20日,全省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推进会在西安召开,各设区市、杨陵区民政局分管局长、低保(社会救助)处(科)长,各县(市、区)民政局低保股(科)长以及县级相关软件操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还邀请了省医改办、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相关处室人员参加。省民政厅李保存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从2003年开始,经过8年的运行,救助制度在全省全面建立并不断完善,救助资金规模日益扩大,救助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去年以来,为了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省民政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2010年底制作完成了医疗救助动态监控系统管理软件,从2011年3月开始,按照省民政厅的要求,各县级民政部门克服困难,加班加点,仅利用3个月的时间,完成了全省300.4万城乡困难群众基本资料的软件录入工作,到6月底,困难群众软件信息库全部建立。依托建成的数据库,7月份,省民政厅在新城区、临渭区、旬阳县正式开展医疗救助软件的试点运行,通过一个多月的试点,三个区县以“一站式”服务为切入点,完善实施办法,优化操作程序,在救助方式上率先取得突破,改变了过去单一的医后救助方式,简化了救助程序,通过与医院网络结算,成功实现了对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的“一站式”救助服务,切实方便了困难群众就医。救助效果良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在此基础上,初步实现了救助对象网络管理。试点县区救助对象均建立了电子救助档案,对救助对象健康状况、历史救助、当年可救助限额等情况做到了随时查询。在救助实施过程中,县级民政部门对救助申报情况、乡镇审核情况、困难群众住院治疗等情况实现了实时查询,救助金额也由软件根据救助办法直接生成。通过网络化管理,使县级民政部门情况清、底子明,工作有规可依、有据可查,减少了以往救助的随意性,更加规范、透明、公平、公正。

  在谈到下一步工作任务时,李保存副厅长强调,从10月份开始,要在全省全面启用医疗救助软件,在所有县区开展“一站式”救助工作。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运行,各级民政部门要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继续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各地应按照省民政厅、财政厅、人劳厅、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精神,并参考新城区、临渭区、旬阳县等先进县区好的工作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实施方案,为软件的运行打下一个好的基础。

  二是全面启用医疗救助软件系统,开展“一站式”服务。首先是开展“一站式”救助服务。将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全部纳入“一站式”救助范围,在此基础上,选取部分有条件的县区开展试点,将其他困难群众通过事前审批、录入系统的方式,纳入“一站式”救助范围,扩大救助覆盖面。其次是实行定点医院诊疗、救助制度。各县区应合理选取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并鼓励困难群众在基层看病,重点将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定点范围,并会同卫生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第三是规范“一站式”服务操作流程。对于患病住院的“一站式”救助对象,按照救助对象入院即治、民政部门医中即审、定点医院医后即结的原则,救助对象只需交纳自付费用即可出院;对于门诊救助,按照民政部门事先审批并确定救助定额,救助对象门诊定额内即时消费的原则。住院以及门诊救助金由医疗机构(药店)先行垫付,民政部门定期与医院结算并及时足额将救助资金拨付定点医疗机构。同时,严把公示关,县级民政部门定期将医疗救助具体内容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第四是全面推行网络化管理。在开展“一站式”救助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全省医疗救助的网络化管理。从明年一月份起,在县乡两级,实现乡镇(街办)的网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的网络审批;在省、市两级,实现对本辖区救助实施情况的实时网络监控。通过省、市、县、乡四级网络连接和数据的共享,有效加强监管,确保医疗救助工作健康运行。

  三是稳步提升救助水平。严格按照民政部的要求,今年,对于城乡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应低于50%,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调高救助比例和封顶线。在此基础上,各市、县应根据本地资金筹集情况,困难群众医疗需求等因素,建立并完善医疗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升救助水平,切实、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医疗负担。(注: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即对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实施网络管理、监控的软件系统。我省的监控系统于2010年底开发完成,包括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农民劳模等五个方面的内容,省、市、县三级通过动态监控系统操作平台,对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实行网络化管理。在县乡两级,救助工作的审核、审批实行网上办理;在省市两级,对本辖区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实时在线监控。软件系统的启用,使我省社会救助工作管理更加规范、科学、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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