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办养老院等免征营业税
发布时间: 2022-03-17

      本报讯 (首席记者张立) 去年,本报与哈市政府网站联合开办了“政府在线访谈”栏目,规划局等多部门做客解读惠民政策,受到市民欢迎。今年,本报将继续邀请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做客,就民生政策为市民答疑解惑。

今年的首期栏目,哈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显丰,就哈市针对大学生、失业人员等出台的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毕业生办养老院

      免征营业税

      张显丰说,高校毕业生创业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几大方面。

      一是对企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到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之日起, 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是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育养、婚姻介绍、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三是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动漫企业自主研发、生产动漫产品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的(除广告业、娱乐业外),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四是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实行减按20%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是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保险营销劳务取得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科技人员创办

      高新企业减征所得税

      科技人员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今年针对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哈市也首次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的,经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失业人员创业

      减免四项税费

      为了鼓励失业人员创业,哈市规定,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部分项目除外)的,在三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企业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我省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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