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入法“以法治孝”靠谱吗?
发布时间: 2022-03-17

  自2001年起,我国已正式进入到快速老龄化阶段;到2050年,中国的老龄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人,老龄化水平将超过30%以上。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问题已成为必须面对和解决的社会问题。“两会”期间,“空巢老人”这一话题也再度得到代表委员关注。从今天起,本报将关注养老问题,欢迎读者拨打热线电话参与讨论。下期话题:你会把老人送进养老院吗?

  过完春节,家住市区世纪花园的程大爷家渐渐冷清起来,“儿子、媳妇去绍兴上班了,孙子、孙女去杭州念书了,家里就只剩我和老伴。感觉家里一下子安静下来了。”亲人陆续离开家,似乎把老人的快乐也一并带走了。“有时会感到特别孤独。”程大爷向记者坦言,他在更多时间里,只能看看电视,去超市和商场里参加一些抢购活动,或者去参加一些老年人保健讲座。像程大爷这样的独居老人目前正在慢慢增加。在我市,有着许多独自居住的老人,他们每天都过着与程大爷相似的生活,都在期盼着子女能“常回家看看”。

  日前,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草案公布,其中在“精神慰藉”一章里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并且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这也引起了市民的热烈讨论。

  赞成派:这是亲情的回归

  在衢江区某事业单位上班的吴小姐认为目前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年轻人为了忙事业淡漠了亲情,甚至有时候以金钱来衡量计算陪伴父母的成本,而从道德约束上升为法律约束可以唤起亲情意识的回归。吴小姐的父亲几年前从单位退休后一直脾气不好,今年年初,吴小姐搬回家和父母住在一起,父亲在大家的感染下慢慢变得平和起来。“有子女陪在他们身边,他们不会那么孤单,自然不会想那么多了。”

  54岁的刘建芳和爱人在杭州帮女儿带孩子。刘阿姨的女儿在杭州教书,去年1月份生了孩子:“以前我们没去杭州的时候,女儿就很孝顺,平时要寄些生活费,逢年过节也要回衢州住上几天,做做家务和我们聊聊天。”尽管如此,刘建芳还是认为将经常看望父母明文写入法律很有必要,为的就是防止子女以事业为借口不管父母,“经常有报道,子女把孩子丢在父母这里,几年都不闻不问,有了法律就可以防止这些现象发生。”刘阿姨认为,用法律强迫子女回来总比几年都见不着一次要好。

  反对派:子女也有难处

  在市区某物业公司当保安的王国梁今年52岁,上有老下有小。32岁的儿子在成都打工,已经有两年没回过家了,73岁的母亲住在杜泽,他也因为自己的工作原因自过了年后就没去看她。“要是写入法律就太没有人情味了,为人父母的总要体谅一下子女的难处”,王国梁自认为对此事最有发言权。无论哪个父母都对自己的子女要求不高,儿女时不时给他们打个电话问候一声就已经很满足了,真的不能“太为难子女了”。

  反对“常回家看看”入法的大多数人认为,我国自古有尊老爱幼的传统,若非子女和父母关系极度恶劣一般人都乐意多陪陪父母,现在不能陪父母多为“不能而非不想”。若法律予以明文规定反而有可能起反效果,“有孝心的、有时间的自然会去看老人了,这个本来就是人之常情。”市民孙女士说。更多的市民表示,子女不愿意尽孝,即便强制他回家,他也会心不甘、情不愿,老人仍得不到慰藉。

  虽存在困难,但开始从道德伦理向司法实践迈进

  事实上,“常回家看看”入法一经媒体报道后,争议就没有停过。

  在很多人看来,尊老爱幼本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孝敬父母是做子女的本分。与父母分居的子女常去看望或者常打电话问候,给以慰藉,是天经地义的事,即便不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下来,也是子女们应尽的义务。“只是以法律形式明文规定,从一个道德层面的行为上升为一种法律义务,是否会违反原有的立法精神,还是值得探讨。”记者采访时,不少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操作起来,也不好办,“多长时间回一次家?”、“每次回家探望待多长时间?”等问题都是难题。

  从道德层面上升到了法律规定,不仅让几千年来的中国传统孝道很“受伤”,而且折射出中国社会养老的困境。一些法律界人士建议,如要解决这一司法难题,要将这种“精神赡养”转化可执行的金钱,并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保障机制。“常回家看看”入法有此必要吗?列入法律后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国家新修订的老年法将探访父母写入法律在立法上给老年人权益更高层次的保障,强调给予精神关怀,显然是社会的一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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