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金发放地不再和户籍挂钩
发布时间: 2022-03-17

  【核心提示】

  《厦门市外来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近日正式公布。哪些外来工将来可在厦领取退休金、如何领取?外来工养老保险出现中断缴纳情况时怎么办?今后厦门将采取哪些办法提高外来工养老保险待遇?等等问题,73万在厦打工者高度关注。

  本报讯 (记者 卢天娇)昨日嘉宾接热线期间,读者来电络绎不绝。大家关注的焦点有:从外地将养老保险转入厦门要如何办理?外来工户籍和养老保险发放地是否必须同在一地?外来工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是怎样计算的?1999年7月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怎么处理?等等。

  外来工养老关系

  转入有时间年龄限制

  厦门良好的生活环境确实吸引人。数位读者来电咨询如何将自己在外地缴纳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厦门,使自己将来能在厦门领取养老保险金生活。

  嘉宾说,外来工养老关系转入厦门有两个条件限制。一是缴费时间限制,即外来工只能转入其在外地1998年1月以后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二是年龄限制,即只有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外来工,在厦门城镇单位就业并登记参保后,才可由单位出面申请为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需提供多项材料

  那么,外来工养老关系转入厦门的接续手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如何办理?嘉宾说,外来工流动到厦门时,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接续需提供的材料包括: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应加盖转入参保单位公章);2、原参保地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3、参保人身份证;4、委托代办的需提供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接续代办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注:2-4项均需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备齐上述材料后,即可到市、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

  户籍和养老保险金

  发放地不再挂钩

  很多读者咨询,如果自己将来可以在厦门领取养老保险金,是否就意味着自己的户口也可迁入厦门?自己在1999年7月前就在厦门打工并缴纳社保了,如果外来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是从1999年7月开始,那之前缴纳的相关费用怎么办?

  嘉宾说,政策非常明显的指向是,今后户籍和养老保险金发放地不再挂钩。换句话讲,即使你可以在厦门领取养老保险金,也不意味着你的户籍可以因此而迁入厦门。

  政策规定,外来工在厦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从1999年7月1日算起,因此前不是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缴纳的年限,故无法合并计算缴费年限。这意味着,在1999年7月前曾在厦打工并缴纳相关养老保险费用的外来工,要尽快到社保中心申请退还自己曾经缴纳过的相关费用,该费用是每人每月19元。嘉宾说,这部分费用是早领早受益,否则,即使放在社保中心,也是没有增值费用可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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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保对外来工

  特别不划算

  本报讯 (记者 卢天娇)还有一些读者咨询如何办理退保手续。

  嘉宾说,政策规定,从2011年7月起,外来工在厦门参保缴纳的费用,凡属于1999年7月以后的,不再办理退保手续,只能办理转移手续。嘉宾认为,退保对外来工特别不划算。因为外来工只要累计缴满15年养老保险,到退休时就可按月领取养老金,使基本生活有保障。15年的缴费年限是“硬指标”,一旦出现退保问题,社保缴纳就会清为零,不能再按月领取养老金,对老年生活会产生影响。

  另据了解,为提高外来工养老保险待遇,政策还规定,外来员工参加养老保险时,从2011年7月起,单位缴费比例将逐步提高到与厦门本市户籍人员一样,统一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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