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养老网讯:诚然,中国庞大的老年人口加上日益加剧的老龄化程度,都成为了助推养老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那么为什么目前的养老产业还是发展得不好,还是发展的不平衡,还是存在着阻力?
陕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即日开始。2013年我省企退人员养老金调整,按照“普遍调整+适当倾斜”方式进行。普调与缴费年限挂钩,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适当倾斜则是在普调基础上,按不同年龄段和部分高级工人、技师等再提高养老金,调整待遇的时间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
2013年陕西养老金调整方案一出台,引来一片激烈的反对声,原因很简单,就是不尊重民意,使原来本已备受社会诟病的养老金双轨制矛盾继续扩大化,而不是加以控制或者缩小原有矛盾,与社会舆论和改革方向背道而驰。
普通调整以70岁以前的退休工人为例,2012年人均普涨100元,工龄每年涨4元。今年变为人均普涨80元,工龄每年涨3元。假如70岁以前40年工龄的工人,今年比去年人均月收入就减少了60元。
相反,去年正高职称在普调基础上再增加180元,副高职称增加160元。而今年正高职称在普调基础上变为人均每月再增加290元,副高职称增加260元,就等于人均比去年多增加100和110元。
这一增一减差距和去年相比,在这一范围的人群中,等于差距拉大了170元。再从有职称和无职称相比较,无职称70岁以下40年老工人人均月增加养老金为80元+40x3=200元,而有正高职称同年龄同工龄者人均月增加养老金为200元+290元=490元。差距扩大到人均月150%。这种适当倾斜一下子相差了1倍半的养老金,适当的也有点太多了吧?
每月同工龄同年龄同单位职工就因有无职称相差290元,今年一年相差3480元,去年每月相差180元,全年相差2160元,仅这两年递增累加相差5640元,退休20年后,总收入相差11万,还不算今后每年的继续递增累加,20年后的人均月收入也将扩大到一倍半到两倍。
在国家养老金双轨制备受指责正在准备下决心整改的情况下,一些地方的政策制定者不但不控制养老金双轨制矛盾扩大化的趋势,反而在现行政策上继续扩大矛盾。原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双轨制问题还没动手解决,如今企业退休工人的新双轨制又在逐步形成,这就是各地掌握和制定政策中出现的新的偏差。
国家一定要从思想上提高对养老金概念的重新定位与认识,制定统一的框架政策,防止各地变相的各搞一套,继续为既得利益者鸣锣开道,铺路搭桥。制定政策者和他们的亲属大多都是有职称的,当工人的很少,所以定出的政策自然要向有利于他们方面倾斜。
养老金就是国家发给退休工人的养老费或者生活费,是支付退休后的生活费用所需,他和在职时的工资有着根本的区别,高职称在职时应该享受应有的津贴,退休后所有不再付出劳动的退休老人待遇应该是平等的,有职称象征性的补贴一点可以理解,但是每年倾斜的幅度比退休工人涨的工资总额还要高出一倍半这就太不合理。
在企业当中,有职称和没职称的区别只是大家分工不同而已,技术工人在企业的贡献往往要超过很多有职称者,他们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制和创效增收中对企业的贡献一点不比靠学历评职称者小,所以简单地唯职称涨薪论不科学也不符合实际更不公平,在职时工资差距已有所区别,退休后不能再搞唯职称涨薪论,而且每次涨薪差距超过一倍或更多,这显然是人为制造差距和新的矛盾。
退休金改革全国要统一口径,统一部署,再不可各自为政,各搞一套,五花八门,这样只能使备受指责的养老金双轨制问题继续扩大化,制造新的矛盾。由于退休金本身的概念和性质所决定它的差距不宜过大,也为了达到最大公平和社会稳定,所以,制定政策必须以缩小差距为总原则,总方向,不能再搞出多轨制和多样化。
鉴于以上总原则,建议养老金增长以工龄为主要指标和依据,进行改革和增涨。为了达到公平与和谐的目的,建议设立全国人人有份的基本养老金制度。只要是中国公民退休后都有享受养老金的权力和资格。这个基本养老金根据国情国力来定。笔者建议基本养老金暂定为人均月500元,工龄养老金每年100元,另外可适当象征性的给有职称、见义勇为、特殊贡献、伤残等特殊人群每月增加一些补贴,但最多不得每月每人超过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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