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6-06-18

太和养老网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不少于45张;符合标准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8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
  《意见》要求,到2016年底前,市、县(市)两级全面建成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信息平台。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模式,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
  《意见》规定,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区,要按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要在5年内通过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
  此外,《意见》明确,按照“非禁即准”“非禁即入”的原则,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探索养老机构“一照多址”、“先照后证”经营,简化设立许可手续,放宽养老服务机构准入条件。鼓励民间资本整合改造厂房、商业设施及其它可利用的社会资源用于养老服务。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推动医养融合发展,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积极推进金融业与养老服务业互动发展。
  为保障目标任务的完成,《意见》还明确了多项扶持政策。包括资金投入、土地供应、税费优惠、人才培训等政策。要求通过健全工作机制、注重统筹发展、强化行业监管、营造发展环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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