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将推行“分类养老”模式
发布时间: 2016-05-24

太和养老网讯:近日,从黑龙江省政府获悉,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共同编制的《黑龙江省养老机构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近日公布。《方案》对黑龙江省养老机构建设项目进行布局,黑龙江省计划在3年内建62个公办养老项目,推行“分类养老”模式。
  据统计,黑龙江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预计到今年年底达到609万人,到2017年年底达到671万人。黑龙江省近日出台养老机构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到2017年,每千名老人将拥有33张养老床位,养老机构床位总数达到22.45万张以上。
  黑龙江省将根据老人不同需求推行“分类式养老”。失能、半失能、失智老人,可选择失能失智老年养护机构;普通养老需求可根据消费能力和地点选择综合性福利养老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前者价格相对低廉,后者条件更好,还能参加丰富多彩的活动;患有慢性病、有长期医疗需求的老人可选择“医养结合”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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