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养老机构享五项政策扶持
发布时间: 2016-05-23

太和养老网讯: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从今年起新建公办养老机构建成后,一律实行公建民营。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后,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以下政策扶持。
  一是一次性建设补贴,由政府投资新建或购置建设并形成产权的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3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由政府投资改扩建的新增养老机构床位,给予每张床位1.2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二是运营补贴,对公建民营的公办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补贴,其中对收养生活自理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床位,给予每年补贴1050元/床,对收养生活不能自理(介护)和半自理(介助)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床位,给予每年补贴2250元/床;三是困难老年人入住补贴,对收养的政府重点保障的困难老年人,给予全额或部分住养资金补贴;四是防范意外风险补贴,由全市统一组织,以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为投保主体,按照实际入住老人数和每张床150元/年(以实际金额为准)的标准,为养老机构投保综合责任险;五是其他所应享受的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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