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 | 注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太和养老网
热词老年艺术  助老机构  养老系统  

中心区域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全国城市养老院目录 全国县市养老院汇总目录 太和AI作品展 太和养老艺术网AI作品展示

安徽省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政策

 

2016/5/18 8:52:30 ('互联网')

太和养老网讯:首次将农村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可参保范畴参保人员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纳保费

11月24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日前下发《关于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此次《通知》的亮点在于,将在城镇实现灵活就业的我省农村户籍人员纳入到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这是我省创新之举,旨在落实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精神,适应就业方式多样化和新型城镇化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政策。

政策出台后,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年龄在16周岁以上,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城镇实现灵活就业的我省户籍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如本人自愿,可以以个体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上述条件人员持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在户籍所在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参保。其中,灵活就业的具体界定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在费用缴纳方面,参保人员可按月、按季或按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缴费确有困难的,缴费基数可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由本人自主申报确定。此外,参保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不得以个体身份追溯补缴养老保险费。

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按照有关规定,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将养老保险关系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以及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均按照我省有关规定计发、办理。

 


太和智慧养老管理软件系统助力您的养老管理
热线联系:18610556298(微信同号) 廖先生

 



扫码加微信详细咨询太和智慧养老产品和平台服务!

 

 





版权声明:

---------------------------------------------------------------


所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81480447@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扫码加微信详细咨询太和智慧养老产品和平台服务!

 

养老资讯
助老机构介绍
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最新评论

推荐养老院

您希望养老院位于
  • 不限
  • 东城
  • 西城
  • 崇文
  • 宣武
  • 朝阳
  • 丰台
  • 石景山
  • 海淀
  • 门头沟
  • 房山
  • 通州
  • 顺义
  • 昌平
  • 大兴
  • 怀柔
  • 平谷
  • 延庆
  • 密云
您希望的价格范围
  • 不限
  • 500以下
  • 500-1000
  • 1000-2000
  • 2000-3000
  • 3000-5000
  • 5000以上
老人的情况是
  • 不限
  • 自理
  • 半自理
  • 全护理
  • 特护

姓名

年龄

电话

全国城市养老院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10-2022 京ICP备18035644号-3 北京太和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