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大统一,新疆政策甜人心
发布时间: 2016-05-17

太和养老网讯:提到新疆,人们自然会想到甜甜的哈密瓜和葡萄。但是,水果的香甜是一时的,党的政策好,那是老百姓实实在在的。从新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疆人民政府决定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两项制度的合并在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进程中迈出了一大步。

2009年以来,新疆先后进行了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并在2011年提前实现了制度全覆盖。由于两项制度存在政策不尽一致、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如基础养老金标准不同、缴费档次选择余地小、经办管理分散等。各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缺乏有效衔接,难以适应城乡之间劳动力和人口流动逐渐加大的形势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缩小城乡差距,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新疆党委、政府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列为改革的一项重点目标任务。2014年,在新疆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衔接;2020年前,在新疆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民覆盖。

据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侯立贤介绍,出台合并实施政策,使城乡居民执行同样的政策标准,共用同一个经办服务平台,有利于实现制度平等和管理资源共享,进一步体现“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的要求。

据悉,新疆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分别于2009年和2011年启动试点,2011年实现制度全覆盖。截至2014年9月,新疆92个县(市)开展新农保工作,已参保494.4万人,参保率99%。新疆94个县(市)开展城居保工作,已参保33.9万人。两项制度合计已参保528.3万人,其中领取养老待遇101.3万人,参保率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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