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养老服务产业“1213”工程
发布时间: 2016-05-17

太和养老网讯:老龄化已然从一个世界问题变成一种国家问题,继而具体成为每个省市县的问题,近日,中国人口大省吉林省民政厅副厅长王桂敏在养老服务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并正式将吉林省归纳为中国的“老龄化社会省”之一。据报告指出,吉林省于2003年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截至2013年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435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5.3%,高于全国0.4个百分点。预计2020年末,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665万。

 

面对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的形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制度创建,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服务设施建设。

 

加大投入——为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2014年4月4日,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并以省政府名义下发实施(吉政发〔2014〕9号),是继北京、福建、四川3省(市)后第4个出台政策的省份。

 

在生活保障方面,全省2014年用于发放高龄老人津贴、城市集中供养“三无”人员基本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经费等资金12.7亿元,比2013年增长11%。在设施建设方面,全省2014年在养老设施建设上投入资金约17.3亿元,比2013年增长36%;省级财政养老机构建设预算资金从2012年5379万元增加到2014年8000万元,在全国位列第14位;长春、吉林养老机构建设一次性补贴标准,每张床位在省里补贴3000元基础上,长春市、区两级增加9000元,达到12000元;吉林市本级增加3000元,达到6000元。

 

完善设施——搭建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载体

 

实施了省市县乡村五级养老服务网络工程建设,纳入2014年省委“十五大民生工程”,并已连续两年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2014年,全省计划建设34个县级以上公办养老机构,包括2个省级养老机构,5个市级养老机构,27个县级养老机构;建设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各500个。目前,已完成建设任务的97%。预计2014年底,吉林省床位总数将达13.5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约31张,提前完成“十二五”确立的每千名老人30张的发展目标;建成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208个,占城市社区总数的82%;建成农村养老服务大院3000个,占建制村总数的32%。

 

优化环境——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

 

省政府确立了实施养老服务产业“1213”工程。即:到2020年,着力打造10个养老服务产业园区,培育200个知名养老服务企业或品牌,孵化1000个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提供30万个就业岗位。目前全省民办养老机构已占养老机构总数的60%,床位数占47%。 进一步降低养老机构的经营成本。2013年和2014年上半年共减免养老服务机构地方税收2614万元。支持专业培训机构和院校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2013年以来,共培训师资和管理人员240人,培训在岗养老护理员7300人,全省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51%。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产业发展。长春、吉林、前郭等地率先安排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着力培育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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