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民办养老机构服务价格放开
发布时间: 2016-04-28

太和养老网讯: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近日省物价局、省民政厅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对民间资本兴办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价格一律放开。
  通知提出,放开民间资本举办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养老机构所在地的市、县价格部门根据养老机构的实际服务成本,统筹考虑政府投入、承受能力和市场需求等因素核定。
  对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价格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电话、宽带网络使用费减半收取,有线数字电视、电表、水表建安价格(含安装材料)按成本价收取。对公办保障性等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建设项目,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民营养老机构的建设项目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基本养老服务价格调整的间隔期限应不少于2年,价格调整要充分听取已入住老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并提前告知。养老服务价格实行公示制度,并定期向入住人员及其家属提供费用清单和相关费用结算账目,做到收费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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