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养老机构申办条件、要求及流程
发布时间: 2016-04-01

太和养老网讯:关于宜昌市养老机构申办条件、要求及流程整理如下:一、根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养老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3、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4、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5、床位数在10张以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同时,申请设立养老机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设立申请书
  2、申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XX(行政区域名)+字号+组织形式]
  4、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章程
  5、符合登记规定的管理制度
  6、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7、卫生防疫部门的验收报告或审查意见
  8、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审查意见
  9、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
  10、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11、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和健康状况证明
  12、资金来源证明、验资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
  13、设立许可申请表
  此外,根据养老机构属地管理的原则,您可以先行机构选址,在欲设立养老机构的地址所在区的民政局进行登记,并在该区民政局进行登记审核。具体流程如下:

 


太和智慧养老管理软件系统助力您的养老管理
热线联系:18610556298(微信同号) 廖先生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