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民办养老机构成主体 新增养老床位300张
发布时间: 2016-03-13

太和养老网讯:对于眼下的养老市场来说,部分老年人选合适的养老床位往往是“一床难求”。太和养老网从烟台芝罘区民政局了解到,在各项扶持优惠政策全面落地、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的推动下,芝罘区养老服务基本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市区共有养老院养老机构27处,各类养老床位总数3541张,每千名老人拥有32张。到今年年底,将有2处养老院养老机构投入使用,新增加养老床位300张。到2020年,每千名老人将拥有床位达到40张。
  民办养老机构成为市场主体
  据了解,目前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多处集养老、医疗、度假、疗养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正在建设。目前,芝罘区民办养老院养老机构发展到25处,床位数2891张,占芝罘区床位总数的80%以上,已经成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主体。
  在养老院养老机构快速发展的同时,民政部门积极鼓励和引导医疗机构转变服务模式发展养护型和医护型养老机构,通过建设老年养护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开设家庭病床等方式,开展老年人医护服务,构建医疗、养老、照护、康复、临终关怀相互衔接的服务模式。芝罘区社会福利院、芝罘区凤凰台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芝罘区广济老年人颐养中心等已形成较为完善医养结合式运营模式。
  养老院占用耕地免征占用税
  芝罘区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支持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出资,给予每张床位5000元一次性建设补助。根据自理类、介助类、介护类等类别,对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给予每人每月50—120元的运营补贴;根据面积、床位等要素,对新改扩建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给予平均每处1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达到一定标准并正常运营的每年给予4万元的运营补助;对区内设立的邻里养老互助点每处每年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补助;为80周岁以上失能老人每年发放600-1200元失能补贴,实行了特殊困难群体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对特殊老年群体按照每月提供购买服务不少于30小时。
  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线(数字)电视建设费(入网费),减半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有线(数字)电视终端用户收视维护费。用电、用水、用暖、燃气等执行居民价格,固定电话、宽带互联网费用执行家庭住宅价格。养老院占用耕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等。
  2020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40张
  为满足老年人特别是独居、“空巢”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芝罘区全面推开邻里养老互助点建设,已建邻里养老互助点达到100多处。到2020年,芝罘区将基本实现城市高龄老人和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全覆盖。
  今年年底,芝罘区将有2处养老院养老机构投入使用,新增加养老床位300张。到2020年,芝罘区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达到40张,建设1处养老服务综合体,基本实现城市高龄老人和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信息网络、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全覆盖。

 


太和智慧养老管理软件系统助力您的养老管理
热线联系:18610556298(微信同号) 廖先生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