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养老机构优先列入“暖房子工程”
发布时间: 2016-03-11

太和养老网讯:到2015年,长春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新建居住(小)区每百户30平方米社区配套用房;2020年前,70%以上的村屯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对80岁至89周岁(含80周岁)的低保边缘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享受每人每月100元高龄老人津贴待遇;城乡低保家庭老人和重度贫困残疾人,享受贫困居家失能老人护理补贴等。17日,从市政府办公厅获悉,长春市政府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征求了相关委办局及单位意见,经6月2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于2014年8月18日印发正式施行。
  关键词 民办公助
  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养老机构,在资本金、场地、人员等方面,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门槛,简化手续、规范程序、公开信息。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
  支持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发展养老机构,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养老机构模式。加大“民办公助”的扶持力度,使全市民办养老机构成为承载机构养老服务的主体。
  关键词2020年
  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至40张
  到2015年,各城区、开发区建成1所或多所总床位不少于400张的公办养老机构,各县(市)建成1所不少于200张床位的公办养老机构。鼓励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全市养老服务床位达到3.9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
  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市养老服务床位达到5.8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至40张。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
  关键词 宜居环境
  将养老机构优先列入“暖房子工程”
  政府建公租房、廉租房过程中,要充分考虑“适老化”和“无障碍”设计;要将单独设置的养老机构优先列入“暖房子工程”。加强社区服务设施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功能衔接,提高使用率和综合效益。稳步推进老年人集聚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
  关键词 延伸发展
  重点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

  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转型为老年护理院,或与养老机构合作举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具有医护功能,以收养失能、半失能老人为主的老年护理机构。
  关键词 信息平台
  完善老年人信息数据库
  充分利用长春市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老年人信息的动态管理。
  完善老年人信息数据库,将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站点、家政服务企业等资源整合纳入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要做到及时回应老年人的求助、求医等信息,为老年人提供多种服务。
  关键词 服务站点
  70%以上村屯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

  在农村养老服务大院(互助幸福院)建设过程中,按照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原则,在行政村或较大自然屯将闲置的学校、村部等建设以日间照料、文体娱乐等服务为主的农村养老服务大院。
  在村屯有意愿为老年人服务的村民家庭中,设立以居家服务为主的养老服务站点。
  2020年前,70%以上的村屯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
  关键词 彩票公益金
  50%以上资金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业
  市级民政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和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将5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老年人口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
  关键词 社会力量
  抓好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转型升级
  对于现有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要按照标准改造升级成日间照料中心或托老所,床位应不少于10张,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营,切实发挥社区养老服务的功能。
  鼓励部分床位供给充足的养老机构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或短期入住服务,并享受相关补贴政策。
  关键词 养老设施标准
  每百户30平方米社区配套用房
  按照人均用地不低于0.1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
  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标准要求,以不低于每百户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并与每百户30平方米的社区配套用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关键词 护理补贴
  建立贫困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
  对60周岁以上居家失能的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城乡低保家庭老人和重度贫困残疾人,享受贫困居家失能老人护理补贴,以服务券形式发放。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所需资金除省财政承担外,市区财政各承担50%。
  关键词 医疗保险
  加快推进城乡医保异地联网结算
  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应将其纳入定点范围,入住的参保老年人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完善医保报销制度,加快推进城乡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结算问题。
  关键词 服务专业
  每年提供养老服务领域就业岗位8000个

  在社区和养老机构开发公益岗位,全市每年提供养老服务领域就业岗位8000个,在城乡社区和养老机构中开发设置300个养老服务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进入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就业,对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高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给予入职奖补。
  关键词 优惠政策
  多项收费享受减免政策

  对各类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使用价格;使用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居民用户的70%收取;使用宽带互联网,其安装费、使用费等按70%收取。
  养老护理员免费参加市有关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养老机构参加消防培训的费用按现行收费标准的70%收取。
  关键词 支持政策
  提高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

  对于新建、扩建、购买场所开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每张床位提高至9000元,利用自有设施改建的每张床位提高至7000元,租用的每张床位提高至2000元;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按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老人每月每张床位补贴分别提高至100元、150元、200元。所需资金市区财政各承担50%。
  关键词 以奖代补
  建立日间照料中心补贴制度
  城区、开发区每建设1所农村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大院,市级财政给予建设补贴3万元,区级财政每年给予运营补贴1万元。
  对建设以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为主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给予5万元至10万元的补贴;对建设以集中供养的日托、短托或长托服务为主的城市社区托老中心,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建筑面积给予30万元至50万元的补贴。所需资金市区财政各承担50%。
  关键词 高龄津贴
  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有补贴
  对80岁至89周岁(含80周岁)的低保边缘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享受每人每月100元高龄老人津贴待遇,所需资金由所在区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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