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增53处养老地块 鼓励老城区用旧厂房等建设
发布时间: 2016-03-05

  太和养老网讯:广州正快速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设施匮乏是一大难题。广州首个养老机构布局规划已于日前通过市府常务会议审议,近日记者也从规划部门了解到该规划的详细内容,从2013年~2020年新增53处养老机构用地,主要分布在海珠、天河、白云、花都、萝岗区等,包括广钢新城、小洲村、南沙明珠湾区等都将新建养老机构。从新增地块面积来看,萝岗最多,占到新增面积的近4成,达57.3公顷;而越秀区最少,仅增加一处地块,增加床位也只有200个。
  增加养老床位需要用地的强有力保障,根据《广州市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布局规划(2013~2020年)》,按照每千名老人40床的国家、省、市设定标准和“五近一远离”原则(即邻近大型居住区、邻近医疗卫生设施、邻近公园绿地、邻近生活配套设施、邻近公共交通设施、远离邻避设施),规划选址片区级、区级、街道级养老机构53处,7处已动工实施,46处为新增规划选址用地。
  到2020年,广州将在现有已建成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总用地面积179万平方米(包含已建成的养老机构用地面积144万平方米和星光老年之家面积35万平方米)的基础上,市辖10区新增养老设施用地144万平方米,新增养老机构床位5.1万张,解决市辖十区户籍老年人口的养老需求,2020年末,广州市每千名户籍老人将达到55.6床。
  在建7处养老设施分别为:广州市第二老人院、越秀区东山福利院(扩建)、天河区第一老人院、黄埔区老人院(二期)、花都区养老院、南沙区老人院、萝岗区社会福利院。
  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将重点推进“1+5”、“1+6”养老设施项目落地。其中,“1+5”项目即建设1所市级养老机构和5所区级养老机构。
  焦点一
  新增床位外围新区多老城区很少

  本次规划,外围新区新增养老床位数量可观,而老城区则很少,尤其是越秀区,未来十几年新增养老床位只有200张。为此,规划部门表示,按照《广州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采取“新旧有别、分区对待”的原则:一方面,老城区具有旧城保护、人口疏散,功能调整等规划要求,落实独立用地的条件有限,主要通过利用“三旧”改造和存量公房置换的形式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如建议在“三旧”改造中释放的用地空间优先用于养老机构在内的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特别是越秀、海珠区可通过盘活老城区闲置的旧厂房、仓库建设养老机构。在荔湾、越秀等人口密集的老城区,规划部门提出,可提升原有养老机构的软硬件水平,可进行适当扩建以增加床位,鼓励适当提高容积率,使养老机构向空中发展。
  而新建区域的养老机构以新增独立用地为主,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新规划的53块用地全部是新增用地,没有三旧改造的地块。”
  记者同时了解到,广州采取了两项政策鼓励三旧改造项目建设养老设施,一是已经有合法用地手续,符合“三旧”改造有关要求的现状旧城镇、旧厂房和旧村,可以由改造主体按照规定编制三旧改造方案,依程序申报后建设养老机构。
  二是在2007年6月30日前实际上已经在使用,但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养老机构,可以通过三旧改造政策,以及完善利用历史用地的手续后,再依城乡规划建设养老机构。以期在中心城区增加养老服务的设施,并解决部分养老机构用地历史遗留问题。
  焦点二
  养老设施用地可公开拍卖

  此外,本次规划的53处养老设施用地可按规定通过公开拍卖或划拨的方式,由政府、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建设。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市政府批复了市国土房管局牵头制定的《广州市养老机构用地保障方案》,民政局将配合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养老机构年度供地计划和具体方案。
  该负责人说:“经过测算,公办养老机构与民办养老机构的比例三七开比较科学合理,既能保障基本养老服务的提供,也有利于市场的充分竞争和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未来广州也将维持这一比例。”不过,他同时强调表示,现在的用地只是用于养老机构,用地性质是社会福利用地,并不是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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