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夏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发布时间: 2016-01-28
目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于2012年4月1日起施行,调整标准为:全日制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每人每月由900元调整为1100元;二类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平罗县、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每人每月由820元调整为1020元;三类区,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区每人每月由750元调整为950元。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4.4%。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标准工资:一类区由9元调整为11元;二类区由8.5元调整为10元;三类区由8元调整为9元。最低小时标准工资平均增幅17.5%。2014年宁夏最低工资标准相关注意事项:以上的2014年宁夏最低工资标准是从2012年开始执行的,最新的2014年宁夏最低工资标准还未出台。如果有宁夏最低工资标准的最新消息,小编会尽快整理更新。2014年宁夏最低工资标准相关内容:1、根据宁夏《最低工资规定》,宁夏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三险一金中的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即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2、职工在下述情况下所取得的收入,不能算到最低工资标准里面: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等。3、社保费用中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不需要职工缴纳,不影响最低工资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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