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社会抚养费调查:超24亿元罚款 管理怎一个乱字了得
发布时间: 2016-01-28
7月29日,广东审计厅审计长蓝佛安向该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审计结果:对全省22个县(市、区,以下统称县)2012至2013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22个县2012至2013年共征收社会抚养费24.52亿元。在广东省针对社会抚养费的这次专项审计中,发现问题重重有5个县出台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中部分条款内容与中央和省有关规定不符;22个县均未制定核实高收入人群实际收入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办法,其中有8个县未按高收入人群的实际收入计征其社会抚养费;7个县截留社会抚养费3749.3万元;有4个县11个征收单位为完成县下达的征收考核任务,利用借款等其他资金垫付社会抚养费729.4万元;有的县征收单位虚开社会抚养费收据14.4万元。有2个县9个征收单位使用工作人员个人账户管理社会抚养费1653.4万元;有7个县未下达征收决定书就征收社会抚养费,涉及19028件;有13个县先征收后下达征收决定书1581件;有4个县征收单位票据使用不规范。一直关注社会抚养费问题的韩志鹏向编者提供了一个案例:2012年12月广东省卫生和计生委员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度广东全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金额为14.56亿元。2013年底,广东省财政厅在给韩志鹏的有关信息公开的答复却显示,这一数字为26.13亿元。两者相差11.57亿元。韩志鹏说,两个权威部门数据互相打架,而且差距如此离谱,实际上正反映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管理一直处于混乱不清的糊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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