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入场券在手医疗领域大风将起
发布时间: 2022-11-19

  【93913.com】?(来源:医药经济报)生意社12月9日讯《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出台,或将成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间接动力。


  12月3日晚,国务院同意并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商务部和人保部联合发文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下称“《意见》”),由此,国家正式为社会资本参与办医定调——鼓励,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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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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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意见》,国家将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此外,对于符合医保定点规定的非公立医疗机构,《意见》规定,社会保障、卫生和民政部门要将其纳入医保、生育、工伤等保险范围,并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政策,各地不得将投资主体性质作为医保定点机构的审核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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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视同仁”由此成为《意见》最大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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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卫生经济与管理系主任刘国恩教授认为,过去民营医疗机构进入医保范围很困难,相关部门总是带着不同的眼光去审批,如今已明确要求解决医保问题,民办医疗机构就有了主要的生存条件,就有了更多更充足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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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早在今年2月出台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九大主要内容之一,即“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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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开社会办医,已得到了这样的共识:有利于扩大医疗服务供给,满足国民多元化的医疗需求,同时也有利于增强服务竞争,降低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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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公立医院几乎占医院总数的70%,公立医院病床数目更是高达全国医院病床总数的近90%。


  ★港澳独资蓄势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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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关注的是,国家对于外资办医院一向比较谨慎,而《意见》则以“将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由目前的限制类调整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对外商独资医疗机构先行试点、逐步放开”等表述,明确了鼓励外资办医院的立场。


  《意见》提到,将简化并规范外资办医的审批程序,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设立审批权限由国家下放到省一级。外商独资医疗机构的设立由卫生部和商务部审批。刘国恩表示,过去包括独资、合资都是由卫生部集中审批,效率缓慢,这次对三者审批权限进行根本性改变,分散了审批压力,也提高了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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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在厦门、广州等沿海城市,对于外资办医,尤其是港资、台资在大陆地区的办医已经有了比较大胆的鼓励措施。如:按照《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的规定,广东省积极鼓励港澳医疗服务者在粤投资医疗服务领域,为内地患者以及在内地的港人提供更多的医疗服务选择。


  《医药经济报》记者获悉,据此批准的首批香港独资驻穗医疗机构之一的广州万治(香港)内科门诊11月下旬正式挂牌开业。据广州万治(香港)内科门诊部负责人纪宽乐介绍,其于去年8月向广东省卫生厅提交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今年2月即获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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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已有6家港澳独资门诊部获准在粤开诊,其中港资有5家、澳资有1家,正在广州、深圳、中山等地密锣紧鼓地筹备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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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营不等于扼杀公益性


  事实上,长期以来国家之所以对社会资本参与办医迟迟未放开,其主要原因在于担心放开后影响医疗服务的公益性,而公立医院改革的方向还是要保障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记者亦发现,《意见》的出台再次引起了部分人士对放开社会资本办医影响医疗服务公益性的担忧,尤其是民营医院享受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税收、医保、人才管理等方面),不少人认为这会让在旧体制下的公立医院丧失其竞争优势,而民营医院的实质仍是营利性医院,并不利于保障医疗服务的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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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美国麻省卫生福利部卫生政策高级研究员蔡江南却认为,公益性的医疗服务实际上只是与谁来买单和支付有关,并不意味着公益性医疗服务只能由公立医疗机构来提供,而政府的责任在于帮助筹集公益性医疗服务所需的经费,保证经费的使用效率,来更好地满足人们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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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政府原来直接投给医疗服务供给方的资金,转向投入给医疗服务的购买方,由买方来直接与卖方打交道,这样会给供方造成一种市场购买的压力,促使医院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更好地满足病人的需要。”蔡江南认为,中国医改可以考虑将“三分天下”作为医院改革的目标,即公立医院、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营利性民营医院各占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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