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有哪些表现及如何诊断?
发布时间: 2022-11-20

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有哪些表现及如何诊断?

1.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的诊断标准在1977年制定的“北京地区对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的诊断参考标准”后已有许多增补,但尚无进行新的文字修订,此处根据临床实践略加修改。

(1)病态窦房结综合征:

①主要依据:表现为以下四项中的一项或几项,并可除外某些药物,迷走神经或代谢功能紊乱等所引起者。

A.窦房传导阻滞。

B.窦性停搏:停搏时间持续2s以上。

C.明显的,长时间的(间歇性或持续性)窦性心动过缓(心率常在50次/分以下),大多数同时有①和(或)②,单独窦性心动过缓者需经运动及药物激发试验证实。

D.心动过缓-心动过速综合征。

②次要依据:为伴发的心律失常,在主要依据基础上,可有以下表现:

A.阵发性心房颤动或心房扑动以及房性(或交接区性)心动过速,发作终止时在恢复窦性心律前易出现较长间歇。

B.交接区功能障碍:以起搏功能障碍较常见,表现为交接区性逸搏发生在间歇后2s以上,或交接区性心律频率在35次/min以下:亦可出现二~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此即双结病变。

③少数病例的诊断依据:

A.慢性心房颤动或心房扑动:有可靠资料说明已经有上述窦房结功能衰竭的主要依据者;或经电转复(或药物转复)恢复窦性心律后出现这种表现者。

B.持久的,缓慢的交接区性心律,心率常在50次/min分以下(窦房结持久的停搏),有时可间断地稍微增快。

(2)可疑病态窦房结综合征:

①慢性心房颤动,室率不快(非药物引起),且病因不明,或电转复时窦房结恢复时间超过2s,且不能维持窦性心律。

②窦性心动过缓:大多数时间心率在50次/分以下,运动,药物激发试验阴性和(或)窦性停搏停顿时间不到2s者。

③在运动,高热,剧痛,三度心力衰竭等情况下:心率增快明显少于正常反应,阿托品试验阴性。

(3)说明:

①病态窦房结综合征一般系指慢性病例(包括急性心肌梗死后遗症),发生于急性心肌梗死或急性心肌炎的较短暂的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有时被称为急性病态窦房结综合征。

②“明显的,长时间(间歇性或持续性)的窦性心动过缓”,系指窦性心率在24h的多数时间内≤50次/min,偶尔亦可快至60~70次/min。

③窦性心动过缓,窦房传导阻滞,窦性停搏亦可由下述情况引起,一般不诊断为病态窦房结综合征,应注意鉴别:

A.使用洋地黄,β受体阻滞药,奎尼丁,利舍平,胍乙啶,普尼拉明,维拉帕米,吗啡,锑剂类等药物。

B.自主神经功能紊乱。

C.对迷走神经的局部刺激:机械性刺激,如颈动脉窦过敏,局部炎症,肿瘤等刺激;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迷走神经功能亢进。

D.排尿性晕厥。

E.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引起颅压增高,间脑病。

F.黄疸。

G.血钾过高。

H.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④以上标准不适用于运动员及儿童。

(4)窦房结功能测定:大多数病态窦房结综合征依靠临床表现,心电图及运动和药物激发试验,动态心电图等检查多能确立诊断,部分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患者需经电生理检查,如食管心房起搏试验方能确诊,目前认为食管心房起搏试验诊断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的敏感性,特异性,可靠性较其他方法检查均明显为高,假阳性,假阴性者很少。

①药物激发试验:为排除自主神经张力改变的影响,可作阿托品试验(静脉注射阿托品1~2mg)和异丙肾上腺素试验(静脉推注或滴注1~2µg),若注后心率不能增快达90次/min者提示窦房结功能低下,但阴性结果(注后心率增快到90次/min或以上)不能排除本征。

②电生理检查:用心房调搏方法测定窦房结恢复时间(SNRI)和窦房传导时间(SACT),病窦综合征患者的SNRT和SACT常显著超过正常高限,对以上述电生理指标评估窦房结功能的评价不一,一般认为测定结果在正常范围不能否定诊断,结果显著超过正常高限(如SNRT超过2000ms)者有参考价值,不少人认为其诊断价值不如动态心电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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