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饮食小贴士
发布时间: 2022-11-19

春节将至,节日食品消费高峰又将出现,为保障市民的健康权益,市卫生局忠告市民节日期间在食品卫生安全方面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防范冬春季食物中毒

 

目前,虽然时值冬季,细菌性食物中毒较少发生,但化学性食物中毒仍易发生,近期,本市及绍兴县二家企业职工食堂就发生了因四季豆、扁豆未彻底烧熟煮透造成员工食物中毒事件。因此,市民要时刻注意食品卫生安全,对四季豆、扁豆、豆浆等豆类食品要彻底烧熟煮透,防止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发生。

 

二、注意火锅饮食卫生

 

火锅是冬季受欢迎的餐饮方式,火锅食品较多,其中以海鲜、畜禽肉为多,但火锅原料若未经妥善处理和彻底煮熟,各样致病原便会引致疾病。因此,市民无论在外或在家吃火锅,应注意食品卫生,注意以下几点:

1、生熟食品要分开处理,要分开使用两套筷子和餐具;

2、避免在桌上摆放过多食物,防止交叉污染;

3、食品原料应彻底洗净、煮食前应确保已完全解冻,蔬菜洗后应再浸于清水中半小时以上,鱼类应除去其内脏;

4、每次加添水或汤汁后,应待锅水再次煮沸后才继续煮食;

5、必须彻底煮熟食物,水产品应放在沸水中烹煮最少五分钟;畜禽肉中心温度须达70℃,并持续烹煮最少两分钟,待肉质颜色变白;

6、注意均衡饮食,不宜过量进食胆固醇含量较高的动物内脏。

 

三、购买食品要注意产品质量

 

1、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不在无证流动摊贩处购买食品;

2、购买食品时,要进行色、香、味感官检查,不买已变质或可疑变质食品;

3、不买未经兽医检疫的肉类制品、不买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及制品。

4、购买食品时,尽量索取并保留相关单据。

 

四、购买保健食品要注意

 

1、购买保健食品时,应注意其外包装上是否有卫生部或国家食药局统一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其包装盒内说明书与外包装上印制的保健功能是否统一,与商家印制的广告宣传材料内容是否一致。

2、保健食品属于食品,不具有治疗作用,其特定保健功能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审批,省级和省级以下任何部门无权批准。

3、保健食品不能宣传改善增强性功能以及抗癌、治癌作用。

4、保健食品广告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保健食品证书》中的保健功能进行宣传,不得超出和扩大。广告应有明显的保健食品标志,超范围宣传功效的多属违规保健食品。

5、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必须标明保健作用和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和适宜的食用量、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志、功效成分的名称及含量等内容。

 

五、家庭加工食品要注意卫生

 

1、购买的食品要按照食品包装标签或根据食品特点妥善保存,食用、加工前要仔细检查食品质量;

2、外购的熟食要及时食用,剩余熟食要冷藏,食用前再加热处理;

3、冰箱不是“保险箱”,要经常清除冰霜,保持冷藏温度;

4、防止生与熟、水产品、畜禽与植物性食品的交叉污染。

 

六、发生食物中毒要妥善处理

 

在外就餐如发生食物卫生安全问题,应注意按照以下要求妥善处理:

1、保留剩余食品,使其维持原状;

2、收集消费单据、发票等有关证据,如已造成健康问题,应及时就诊,尽可能的收集保存呕吐物、腹泻物等样品,便于查找致病原因;同时,应保存好病历卡、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

3、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为避免因时间拖延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应立即向辖区卫生监督部门投诉,以便得到及时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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